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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齐晟。
玻璃市州一所中学的6名高中生于去年10月在校园内打架而被提控上庭,由于学生家长同意在庭外和解,6名涉案学生获得释放,但不等于无罪。
加央推事庭推事诺莎西达于周三在此案第四次过堂时,作出上述宣判。
根据控状,6名皆17岁的被告,去年8月1日早上10时45分至早上11时在学校食堂旁边的一个空地打架,抵触刑事法典第147条文(制造骚乱)。
此案主控官为东姑鲁卡雅副检察司,6名被告的代表律师是庄齐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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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马来报章《每日新闻》报导,庄齐晟在庭外表示,被告和学生的家长接受法庭的裁决,他们都希望此案在庭外得到和平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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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经过与学生的家长讨论后,他们都同意撤案,因为不想让局势复杂化。
他也说,法庭的裁决对相关学生的未来很重要,因为他们将在今年杪报考大马教育文凭考试,也让他们机会改过自新,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