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3日讯)蒙古女郎阿尔丹杜雅命案民事诉讼的首名证人今日在高庭透露,阿尔丹杜雅与政治分析家阿都拉萨是恋人关系。
这名证人,即阿尔丹杜雅37岁的堂妹布玛指出,她是于2004年底在香港的一家酒店,经阿尔丹杜雅介绍首次见到阿都拉萨。
“我当时住在香港,她(阿尔丹杜雅)从蒙古来度假及看望我。”
“当她向我介绍他(阿都拉萨)时,她跟我说,他是朋友,但后来对我说,他们是恋人关系。”
她回答律诉方代表律师桑吉柯的提问时这么指出。
布玛指出,阿尔丹杜雅也告诉她,香港之行是出差。
她说,第二次见到阿都拉萨是在中国上海,当时是2005年1月,她和阿尔丹杜雅两人由香港飞过来,她们在机场与阿都拉萨见面。
她指出,第三次见面是于2005年在新加坡,阿尔丹杜雅和阿都拉萨比她早抵达。
布玛是一名销售助理。她说,她和阿尔丹杜雅在2005年3月由新加坡飞回蒙古,阿尔都杜雅向她出示一张照片,里头的人物有阿尔丹杜雅、阿都拉萨和一名副首相。
她说,阿尔丹杜雅也出示她和阿都拉萨同游巴黎的照片。
“当我们回到蒙古,她(阿尔丹杜雅)向我出示他与阿都拉萨一同到巴黎的照片。”
“我记得我看过一张3个人的照片,两名男子和阿尔丹杜雅。我问她,他们是谁?她说其中一人是副首相,以及另一人是跟他一起工作和做生意的拉萨。”
“我问她,他们是不是兄弟?因为名字一样。她说不是,但他们是好友、生意伙伴,以及一起工作。”
2007年6月4日,阿尔丹杜雅的父母沙里布史帝夫和阿尔丹斯瑟,以及他们的两名外孙孟坤沙凯和阿尔丹沙凯,兴讼起诉两名前特警阿兹拉和西鲁、阿都拉萨和大马政府,索赔1亿令吉。
不过,阿尔丹沙凯已在两年前去世,他的名字已从起诉人名单剔除。
此案将于明日续审,并由沙里布供证。
布玛指出,阿尔丹杜雅和男友阿都拉萨的感情在2006年生变;而阿尔丹杜雅最后一次来马,是为了向阿都拉萨索取工作酬劳。
她表示,阿尔丹杜雅在2006年10月,与(表姐或表妹)娜美拉和朋友乌琳都雅飞往大马,而阿尔丹杜雅在大马时,天天都有和她联络。
“她告诉我,她在一项欧洲商业交易中,为拉萨做翻译工作,根据协议,她会获得酬劳,拉萨却拒绝付钱,因此她便来马索取她的酬劳。。”
她指出,虽然阿尔丹杜雅多次要见阿都拉萨,惟後者却拒绝与她见面。
“她尝试在其办公室和家里见他,但都遭拒绝。她也叫我联络他,而我也发了几封信息给他,要他与阿尔丹杜雅见面以解决问题。但他没有回复。”
她声称,阿尔丹杜雅也曾告诉她,拉萨所雇用的人威胁和恐吓她,但阿尔丹杜雅也强调自己不会畏惧,因为她是要拿回自己应得的酬劳。
她续说,当时自己也认为拉萨是个好人,所以没有想太多,之後她来马才发现阿尔丹杜雅曾为此报警。
此外,布玛披露,拉萨非常在乎阿尔丹杜雅,每当他无法联系阿尔丹杜雅时,就会打电话给她,也曾致电她要求转告,他已经汇款给阿尔丹杜雅。
“这种事情发生了数次。他告诉我,他真的非常在乎她(阿尔丹杜雅),他也知道她有个残疾儿子,因此非常希望能在经济上协助她。”
此外,布玛也披露,阿尔丹杜雅在遇害前,曾告知同行友人要前往男友阿都拉萨的家,不料便就此失踪;而阿都拉萨的私人侦探巴拉受询时,只强调阿尔丹杜雅已乘的士离开,并无透露更多。
她今日在庭上供证时表示,娜美拉在2006年10月19日致电告诉她,阿尔丹杜雅独自前往拉萨的家後,便再也没有回到她们下榻的马来亚酒店;尽管娜美拉多次联络阿尔丹杜雅,但仍无法接通。
同时,布尔玛表示,警方从本案第二答辩人西鲁身上充公了3件首饰,即手表丶一对耳环和戒指,而她们认得这是死者的随身物。
她也说,当她在酒店房收拾阿尔丹杜雅的随身品时,在白色包包内发现阿尔丹杜雅遇害前写的信笺,而她之後把这些信交给死者父亲沙里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