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卡玛鲁丁(右2)在检查商品的价格;右为卡玛鲁。
霹雳州国内贸易与生活成本局主任拿督卡玛鲁丁敦促消费者要了解本身的权益和精明消费,尤其在这个榴梿季节,购买榴梿时要留意,避免被“吃秤头”。
他披露,该局正持续展开“榴梿行动”,日前在江沙检查了4个售卖榴梿的档口,其中一名商贩因违反1972年秤磅及测量法令,即秤具已逾期,而遭罚款200令吉。
他说,当今榴梿季节产量很多,价格相对便宜,不过,不同品种的榴梿价格并不一样,因此消费者在选购时需谨慎,无论如何,消费者选购后认为价格合适便可选购。
他周四在打扪一家商场展开“侦查行动4.0”(OPS KESAN 4.0)后,受媒体询及是否接获与买卖榴梿相关的投诉时,如是表示。在场者包括该局副主任卡玛鲁。
此外,卡玛鲁丁指出,展开“侦查行动”旨在监督并打击暴利行为,即部分商家为了牟取不合理利润而大幅提高商品价格,以确保商家不会在政府于7月1日起正式落实扩征销售及服务税的措施之际趁机哄抬物价。
他透露,根据7月1日至16日的统计数据,该局在霹州已检查48个商户,涵盖239个库存单位(SKU)的商品,以进行价格分析与数据收集。
他表示,该局也根据《2011年价格统制及反暴利法令》(AKHAP)第21条文,要求上述48个商户提交商品的资料,供该局进行分析。
“在接受检查的48个商户中,有7个因存在价格上涨因素而被发出书面通告,并被要求在6天内提交更详尽的资料;相关案件目前仍在调查中,执法单位将依据所收集的数据进一步分析,以判断是否涉及不合理涨价行为。”
他指出,上述7个商户以杂货店和商场为主,分别在怡保、曼绒和太平各有一间,打巴和安顺各有2间。
“在行动期间,该局共收到一宗相关投诉记录,目前正在调查中,而有关商家已被要求提供合理解释及详细的食品涨价资料。”
他补充说,有关投诉是针对位于美鲁的一间食店的食品售价过高。

他也指出,该局目前共195名执法人员和75名价格监察官(PPH),将持续执行检查与监督。若发现不合理涨价行为且违反《2011年价格控制与反暴利法令》,将采取严厉的执法。
“违例者个人可被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至于重犯者,罚款上限为25万令吉,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对于公司企业,首次违法者可被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重犯者可被罚款最高100万令吉。”
他强调,该局随时准备提供关于暴利行为认定原则和机制的咨询,以确保商家遵守现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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