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冠英(右2)周二出庭,聆听其案件的审讯。
反贪污委员会调查官在林冠英收贿案中指出,调查和指控商人加纳拉惹的努力并没有“白费”。
反贪会调查官黄亨俊(译名,Eng Heng Jun)承认,加纳拉惹最初被指控在林冠英海底隧道案中欺骗关键证人扎鲁,但后来这些指控被撤销。
于2020年,加纳拉惹承认利用公司资金为自己谋利,在《公司法令》第218(1)条文下最终被罚款23万令吉。黄亨俊指相关23万令吉最终进入政府的财库。
“我不同意律师的说法,即第218(1)条文是一项’轻微’指控(与可判处监禁的作弊指控不同)。”
他今日(24日)是在接受辩方律师海占的交叉盘问时,如是指出。海占曾对检方向加纳拉惹提出其他指控的做法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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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亨俊表示,扎鲁于2019年修改了其证据,指他在支付给加纳拉惹的资金来源方面犯了“错误”,之后加纳拉惹即被提出第218(1)条文的替代提控,因不足证据继续进行作弊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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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亨俊之后也被问到是否曾怀疑扎鲁作为证人的可信度。“您是否认为因为他改变了立场,他不再是一个可信的证人?”
黄亨俊不同意律师的说法,并称提出第218(1)(a)条文指控的指示,来自副检察官。
林冠英被指利用槟州首长职位为自己牟利,收取330万令吉的回扣,以及两项不诚实地挪用给予两家公司的价值2亿870亿令吉州政府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