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邓紫棋回应前东家声明。
香港歌手邓紫棋近日重新录制过去自己创作的经典曲目,制作成专辑《I AM GLORIA》在各大平台上架。不过前东家“蜂鸟音乐”18日发声明宣称她侵权,要求将新专辑下架。对此,邓紫棋进一步秀出著作权证据,并表示“蜂鸟音乐”提到“法律底线”和“契约精神”,那么可否先结算2018至今6年8个月间,该给她的所有合法版税?

“蜂鸟音乐”针对邓紫棋上架重录专辑发表声明宣称,自家公司享有所涉作品的录音制作者权、词曲著作权,且歌曲相关权利人明确为公司方,因此邓紫棋的行为存在复制权/改编权侵害、信息网络权侵害。要求各音乐平台立即下架涉事重制版歌曲,以及限邓紫棋团队48小时内删除所有通路传播的侵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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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紫棋强调,这次的重录(专辑),是严格依据法规许可重录,自己也依法支付报酬。更重要的是,她所有作品的公播权,自14岁起(遇见蜂鸟之前),就已让CASH协会代为管理,所以这些重录版本是合法地全球上架的,邓紫棋强调,“所以我不会下架歌曲。”
邓紫棋反酸,“蜂鸟音乐”声明中既然有一句提到这次本质为著作权问题的事情,与艺人解约纠纷属不同法律关系,又有一句提到“法律底线”和“契约精神”,“那么,可否请‘蜂鸟音乐’先结算给我自2018年10月起,6年8个月间,我所有的合法版税呢?还有我2019年解约前,6个月左右的合法劳务费,至今也是还没收到的,能否先结算给我呢?麻烦了,谢谢”。
新闻出处:壹苹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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