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岁印裔男子苏巴马廉被指闯入柑仔园警局及企图抢枪案周四(20日)在槟城推事庭作案件管理,被告代表律师指他在被捕时遭警方人员殴打,由于目前正等待医药报告约需1至2个月时间才能出炉,推事娜特拉顿将此案订于8月2日过堂。
被告辩护律师蓝极星山度指出,有关医药报告出炉后,将提呈副检察司,以检讨被告控状。
苏巴马廉是被控刑事法典第186条文(阻碍公务员执行任务),被告较早在推事庭否认有罪,获准以5000令吉保外候审,此案周四作案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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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苏巴玛廉是家中3兄弟中长子,被控于5月18日凌晨4时许,闯入柑仔园警局,试图抢夺站岗警员手中的HK MP5冲锋枪,故意阻碍一名25岁的巡长在警局内执行站岗职责,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86条文(阻碍公务员执行任务)。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2年监禁或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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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由副检察司M.达拉兴尼负责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