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古毛推事庭择定5月30日重新提控5月期间在新古毛州议席补选竞选期间,因展示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肖像而被定罪的男子。
推事茜蒂法蒂玛是在副检察司阿斯玛告知,66岁的被告拉马沙米今天缺庭后,择定过堂日期。
拉马沙米代表律师L.巴威特拉说,在莎阿南高庭作出裁决后,被告就被囚禁在加影监狱,但今天则不知其所在处。
司法专员黄素怡博士在23日驳回被告就5月在雪兰莪新古毛州议席补选竞选期间,因展示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肖像过失的认罪案,并谕令此案退回新古毛推事庭审理。
黄素怡说,高庭是基于申请人为自己要求减刑的供词和态度,显示他不了解认罪的含义,以致于成了有条件的认罪,因此允许有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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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没有律师代表的拉马沙米在认罪后,被新古毛推事庭判处监禁1个月,并罚款3000令吉。被告刑期自5月4日被捕之日算起,若无法缴纳罚款,则入狱10个月替代。
拉马沙米被控使用一辆挂有希望联盟(Harapan)横幅的四轮驱动车,在补选中意图挑拨不同群体的选民产生敌意,从而鼓动选民投选当时的希盟候选人彭小桃。
他被控于5月4日下午约5时40分在武吉布雅花园犯下相关罪行,因此抵触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第4(A)1条文。一旦定罪,被告可面对最高监禁5年,或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