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索瓦希透露,贸消部考虑发特别执照严管电子商务。
随着网络诈骗案越来越频繁,政府正在考虑制定一项全面的法律,以严密控制电子商务。
国内贸易和消费人事务部副部长拿督罗索瓦希接受《星报》访问时指出,该部正考虑为电子商务派发特别执照,防止消费者被诈骗。
“电子商务和数码交易正成为一种趋势。重要的是,要确保电子商务和数码交易平台有益、安全及人性化,例如在交易市场、社交媒体、网站和购物应用程序等平台。”

“我们还计划修改现有的法规,以批准新的执照机制。”
他表示,该部将研究美国、中国、新加坡和沙地阿拉伯等国在监控电子商务时所使用的机制。
“商务部正与网络平台供应商、消费者与销售者协会、学者以及经济学家合作,确保每个方面都能有效实施,包括对消费者和销售者的保护与执法。”
他披露,在2020年的3万4681宗投诉中,有1万1511宗涉及网络交易;在2021年,在收到的2万7469宗报告中,有1万1463宗涉及网络交易。
他认为,这表明了我国迫切需要更严格的执法和立法,以保障消费者和贸易商的利益。

先用现有法律严打诈骗者 网商违规可监两年罚5万
罗索瓦希表示,在等待新法案的同时,执法人员将使用现有的法律严厉打击网络诈骗者。
他指出,《1956年商业注册法令》第2条规定,每家网络企业都必须在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注册,违规者将面临两年监禁或罚款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根据该法案,网络业者必须展示个人、企业或公司名称、商业注册编号、电邮地址、联络号码或营业地址、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主要说明、总金额(包含邮费、运费、税金及其他费用)、条款以及预计交货的时间。
根据2012年的《消费者保护条例(电子商务)》,不展示上述详情的业者将面临提控。
罗索瓦希说明,初犯者将面临最高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公司行号则会面临最高罚款的两倍;第二次或累犯可被罚款最高10万令吉或不超过5年监禁,或同时处以20万令吉的罚款。
他补充,该部也展开了宣传和教育活动,让消费者分享防范网络诈骗的技巧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