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沙努西向州议会提呈修伊斯兰家庭法三读通过。
吉打州议会周一(18日)三读通过修改2008年吉打伊斯兰家庭法(Enakmen Undang-Undang Keluarga Islam(Kedah Darul Aman)),把女性穆斯林的法定结婚年龄,从16岁调高至18岁。
修改后家庭法的处罚,将从最高罚款1000令吉提高至3000令吉,而原有的监禁不超过6个月提高至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吉打州务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沙努西周日在吉打州第14届第五季第二次州议会辩论环节上,提呈修改2008年吉打伊斯兰家庭法,在经过多名议员参与辩论,及州宗教、教育及人力资源事务委员会主席拿督纳兹米总结后,在众议员没有任何异议下三读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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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兹米较早总结时指出,从2017年至2021年,州内共有多达908名满16岁的穆斯林女子结婚,然而数据显示,年龄介于16岁至17岁离婚的案例非常多,他们离婚的原因包括父母亲插手、道德问题(吸毒)、及经济问题。
“提高穆斯林女子适婚年龄的课题,已经通过相关管道,包括与州宗教元老开会讨论后所作的决定,希望通过修改家庭法之后,可以减少宗教法庭累计如山的离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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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沙努西提呈的另一项动议,包括移交2020年国家总稽查司报告中,有关吉打州政府旗下的公司管理问题,交给吉打州公共账目委员会审查,有关动议同样获得朝野议员一致通过。议长拿督佐哈里武勒较后宣布州议会无限期休会,直到另行通知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