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庭谕令福利局归还3名孩子予华印混血妇女罗秀虹后,伊斯兰党宗教师理事会建议政府修改《联邦宪法》,让伊斯兰法庭有权针对改教案进行司法检讨。
伊党宗教师理事会周二发文告,呼吁各州宗教局修改改教条件,以便孩子的父母,能够单方面替孩子改教,而非一些州属的规定,即孩子改教需取得父母双方的同意。
该会也呼吁各造,应该尊重孩子选择皈依伊斯兰教的决定。
“孩子是经过父亲的同意下,改信奉伊斯兰教,停止指控孩子是被迫皈依伊斯兰教。”
“我们也在促请政府和其他政党,优先考虑儿童选择皈依伊斯兰教的利益,以免他们受到干扰,最终被迫脱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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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党宗教师理事会也不希望类似事件,破坏国家长久的宗教和谐。
该会也建议政府,成立宗教调解委员会,以确保非穆斯林监护的孩子福利受到保障,特别是食物和教育方面。
周一(21日),吉隆坡高庭批准罗秀虹申请人身保护令,并指示玻璃市福利局把孩子交还给罗秀虹。
2019年3月,罗秀虹与丈夫纳格斯瓦兰离婚,而当年12月罗秀虹获得孩子的唯一监护权。
然而,她在与丈夫离婚后,便与3名孩子失联,直到今年2月14日在玻璃市短暂会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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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声称,前夫将3名孩子带走,并单方面为3名孩子改教。
随后,罗秀虹入禀司法审核,挑战改教登记处把3名孩子列为伊斯兰教徒。
根据2018年联邦法院在英迪拉案中的裁决,如果父母最初是按照《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与离婚)修订案》成婚,尔后一人改信伊斯兰要为孩子改教,则必须获得父母双方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