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保姆涉嫌疏忽导致一名7个月大女婴的左腿部及左脸颊蒙受软组织受伤,遭警方传召录取口供助查。

雪州鹅唛警区主任再纳助理总监周二晚上发文告指出,警方是于本月1日傍晚6时30分,接获受害女婴的母亲(40岁)的投报指在女儿的脸部、唇、左耳及左腿部发现瘀伤。

“根据该名母亲的口供,女婴是到住在士拉央再也花园保姆的住家后,身上出现上述伤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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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警方初步调查,该名女婴是于本月1日上午9时,首次被送到该名保姆的家中看顾,女婴的母亲于当天下午4时30分前往接回女儿时,发现女儿身上的瘀伤,即将女儿送往士拉央医院接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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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婴的身体检查报告,证实女婴蒙受软组织受伤;警方较后传召该名保姆录取口供助查。”

他指出,警方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父母和监护人疏忽照顾孩子,导致孩子暴露在危险下)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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