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语教育在宪法中的地位

源流学校可以非国语即华语和淡米尔语为教育媒介的宪赋地位,已受到铁一般的肯定,并稳如磐石,且为将来可能再发生的任何法律挑战堵住了去路。

袁怀绍及古兰认同张国祥 “华校散播种族情绪贬他族”

土著团结党青年团团长袁怀绍与巫统峇都区部主席古兰力挺国大民族研究所教授拿督张国祥,认同华校散播仇恨情绪,贬低巫裔和其他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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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青团长废华淡小论涉煽动 胡栋强:政府应一劳永逸解决这类言论

民政党全国署理主席胡栋强促行动党秘书长陆兆福将巫青团长阿克马沙烈的"废除华淡小论"带入内阁讨论,一劳永逸解决三不五时出现的这些涉及种族教育煽动性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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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法院肯定华淡小存在 董总:历史性判决

董总主席陈大锦指出,联邦法院今日的判决,是一项标杆性和历史性的判决,对华教更是很好的判决。

总检署将代表团结政府 黄家和:坚决捍卫华淡小地位

随着华淡小违宪案将进入联邦法院进行终极审批,教育部副部长黄家和强调,团结政府捍卫华淡小地位,总检察署将代表团结政府在联邦法院,坚决捍卫华淡小地位受《联邦宪法》保障!

教总主席:法庭判决说明合法没违宪 挑战华淡小地位是恶意挑衅

教总主席谢立意致词时表示,虽然有组织准备把“华淡小违宪案”带到联邦法院去审判,但董教总还是充满信心,因为高庭和上诉庭的判决,已经非常清楚地说明了华淡小在《联邦宪法》的合法地位……

林冠英:任何人欲挑战华小地位 行动党保证绝不会妥协

民主行动党全国主席兼峇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说,该党在华小存在的问题上给予保证,也绝不会向任何有意关闭华小的一方妥协,任何人士欲挑战华小地位的,一切都免谈也绝不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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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淡小违宪案】入禀四造或上诉联邦法院 王鸿财:若再获胜可终结争议

王鸿财指出,上诉庭宣判华小和淡米尔小学使用华语和淡米尔语作为教学媒介语,是受到联邦宪法保障的权利,且华淡小的成立与存在,并没有违反《联邦宪法》。

曹观友以孙中山精神奖为例 企业应珍惜员工培养人才

槟州首长曹观友表示,工业目前已迈入高科技及自动化时代,所以槟城需要足够的人才应对蓬勃的经济发展,而企业受促与州政府配合,一起培育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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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法官:宪法拟定者最初打算 让多源学校独立后继续运作

上诉庭法官拿督阿兹祖说,《联邦宪法》拟定者从一开始就打算让独立前的多源流学校,在国家于1957年独立后继续在《联邦宪法》下运作。

上诉庭判决书:华淡小母语教学符宪 若认为分化社会法庭无法干预

上诉庭一致驳回4个组织寻求宣判华小及淡小违宪所提出的上诉,并裁定这些学校以母语作为教学媒介语之举,符合《宪法》。

尊重上诉庭裁定华淡小未违宪 林冠英促“有心人”停止分裂人民

随着上诉庭已裁定,华小和淡小使用华语和淡米尔语作为教学媒介语并未违宪,行动党亚逸布爹区州议员林冠英希望“有心人”停止用此课题分裂人民,也希望华小和淡小可以获得公平对待。

政府须持续表明华淡小合法 张盛闻:否则未来仍会被挑战

马华总秘书拿督张盛闻说,上诉庭的标杆性裁决已经清楚阐明华淡小的存在是有法律根据,当今政府也必须持续表明华淡小是合法的立场……

上诉庭裁决 华淡小没违宪

上诉庭一致裁决,华淡小没有违宪,而华小和淡小使用华语和淡米尔语作为教学媒介语是符合联邦宪法。

魏家祥:违宪案判决若不利 马华将捍卫华小绝不逃

马华誓言与华小共存亡,绝不会内部协商、冷处理、逃避及“siam”(闪躲)!

高级联邦律师:华淡小用母语不违宪 因为国语是必修科目

高级联邦律师刘宏彬说,在华淡小使用其他语言作为教学媒介语并不违反联邦宪法,因为国语是华淡小的必修科目……

【华淡小违宪案上诉】公共机构须以马来语为媒介语 哈聂夫:高庭裁决已违宪法

马来西亚伊斯兰教育发展理事会(MAPPIM)和马来作家联盟代表律师哈聂夫说,高庭的裁决已经违反《联邦宪法》第152(1)条文,即华淡小是公共机构,就必须禁止马来文以外的语文,即华语及淡米尔文。

曹观友:极端者挑战华淡小地位 槟政府绝不会妥协

槟州首席部长曹观友指出,槟州政府在面对极端分子挑战华淡小地位时绝不妥协。

华淡小是否属公共机构 王鸿财:法庭判决地位不够明确

哥打峇鲁高庭周日(29日)宣判华淡小并未违宪,而在华淡小是否属于“公共机构”的判决上,法官认为华淡小是属于公共机构,但在执行联邦宪法152条文时,须将历史因素考虑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