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疑是大耳窿集团成员的华裔男女,涉嫌向欠债人屋前抛汽油弹引起屋子着火,遭提控上庭。
男被告廖金力(34岁,译音)及女被告赖琴玉(29岁,译音)周一(17日)上午在居林法庭被控。
控状指出,两人在今年5月14日清晨约6时15分,在吉打居林县巴东色海旺怡园(Taman Serai Wangi),以汽油弹引起一间屋子着火,抵触刑事法典第436条文(恶作剧以火或爆炸物蓄意摧毁住屋等)。
两名被告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
法官慕希里谕令被告每人以8000令吉保释外出,同时每两个星期需到居林警局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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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展延至9月20日过堂。此案主控官是峇维塔副检察司。
根据新闻报道,居住在巴东色海旺怡花园的一名承包商,于5月14日清晨6时15分发现住家前起火,起初以为是短路引起火灾,警方在后续调查发现与大耳窿集团有关。
警方随后在5月27日至31日,在槟威两地逮捕4名26岁至36岁的3男1女,查获他们疑涉及数宗向欠债人住家泼红漆及抛汽油弹导致火灾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