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2025年 11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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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首例! 阿伯在公园打赤膊运动被开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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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高雄大东湿地公园一名老伯因高温天气在园内赤膊运动,被开出累计 2000 新台币(约 250 马币)罚单。这是台湾地区首宗因“赤膊”行为被罚的案例。

近日,台湾高雄大东湿地公园一名老伯因高温天气在园内赤膊运动,被开出累计 2000 新台币(约 250 马币)罚单。这是台湾地区首宗因“赤膊”行为被罚的案例。

据台媒报道,该名老伯几乎每天都会到大东湿地公园运动,长期保持脱衣习惯。部分游客认为此举不雅,尤其公园内常有女性和儿童活动,因此向志工反映。目击者表示,老伯行为“无规矩,故意破坏公园善良风俗”。

志工团队此前已多次劝导老伯,但对方依然坚持赤膊运动,甚至出言回呛。为维护其他民众的游园体验,志工队最终向主管部门申请执法介入。

事件处理经历了数次过程;最初接到投诉时,警方到场仅劝导老伯离开,并未罚款。但 11 月 2 日,老伯再次赤膊运动,保安劝导无效后,公园管理方依据其违规记录,开出两张罚单,累计 2000 新台币。

法律依据为《高雄市公园管理自治条例》,条例规定公园内不得赤身露体,违者罚款 1000 至 6000 新台币(约 125–750 马币),屡劝不改可重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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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补充说明,单纯赤膊未必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但若行为妨害善良风俗且拒不改正,最高可罚 6000 新台币。

值得注意的是,台湾各地公园管理条例差异明显,目前仅高雄与台中明确禁止赤身露体,其他城市尚未对赤膊行为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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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曝光后,引发网友热议。多数人认为男性运动时赤膊属正常现象,“又不是暴露隐私部位,没必要上纲上线”,还有人调侃“换成帅哥可能结果就不一样”,并质疑处罚“过于无聊,缺乏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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