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哈迪(右)指,安华在任相后依然无凭无据,公然损害他在公众心目中的名誉,因此在逼不得已的情况下才提出诉讼。
前首相敦马哈迪表示,由于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在任相后依然无凭无据,公然损害他在公众心目中的名誉,因此在逼不得已的情况下才提出诉讼。
这位百岁人瑞针对安华发表他与家人敛财的言论,于2023年入禀高庭提出诽谤诉讼,索偿1亿5000万令吉,而他今日(21日)以首位证人的身份指出,安华所说的“掌权22年又22个月的人”,显然是指他本人。
安华是在2023年3月18日的公正党特别全国代表大会期间,发表上诉言论,马哈迪则在两个月后入禀法庭提起诉讼。
他说,安华的言论暗示他曾利用职权让自己、家人及亲信致富,并逃税以及把资金转移到海外。
在他的代表律师拉菲克盘问期间,马哈迪解释了向78岁的安华,采取法律行动的由衷。
拉菲克:您为何要起诉安华?
马哈迪:安华一直都指控我,在他成为首相之前,这些指控对我影响不大,可是他在任相后再度重复这些言论时,已经对我构成严重的影响,这在社交媒体上的评论可见一斑。
马哈迪表示,安华提及的证据不能证明他挪用政府资金,并坚称支薪是他唯一的收入。
他认为,作为首相的安华拥有充分的资源去核实信息,而非单凭揣测或坊间谣言来发表指控。
他强调,自己既未参与,也不曾下达安华提出的相关指示,例如在1997年救助船务集团有限公司(KPB),而他的儿子米占当时是该公司的股东兼董事、向Opcom 缆线私人有限公司颁发2亿1420万令吉的光纤电缆供应合约,他的儿子拿督斯里慕克里兹当时是这家公司的董事,以及让同一家公司获颁1115万7000令吉的Unifi供应合约。
其他的指控分别是在2002年,颁发制造执照给与慕克里兹有关的肯嘉纳石油有限公司(Kencana Petroleum Bhd),还有注资到柏华惹钢铁有限公司(Perwaja Steel Bhd),谢英福为当时的集团董事经理。
“我没有如安华所说的那样,参与那些事件或发出指示。”
由于拉菲克以当事人健康状况为由要求休庭,因此提早结束今日的审讯。
他告诉法庭,马哈迪目前在服药,身体还未完全复原。
主审此案的高庭司法专员拿督唐纳约瑟富兰克林,择定于本月23日续审。
安华的代表律师为蓝吉星、阿里夫本杰明以及拉兹兰,马哈迪的律师则是拉菲克与尼占巴斯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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