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美铼(左6)为回收换取现金系统主持推介;左7起为巴德鲁及威省市政厅秘书依布拉欣。
为提升资源回收效率并鼓励民众积极参与,威省市政厅正式推介“回收换现金系统”(Recycle N Cash,简称RNC),让市民可通过预约或前往得来速回收站,处理可回收物的同时换取现金。
槟州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方美铼周三(8日)在推介礼后向媒体指出,市政厅之前是每7周才进行一次回收服务,如今委任GRN公司,自9月1日起全面推出更便捷的RNC系统,以更规范和广泛的方式收集可回收物。

他说,GRN公司将在威省30个“昌明社区”内设置得来速回收站,目前已设立17个,其余13个将陆续到位。
“过去市民常询问如何透过回收获得奖励。经过多番研发,GRN公司如今推出一套完善的奖励系统。市民在交付回收物后,便能在24至48小时内通过电子钱包收到现金奖励。”
他指出,具体的回收物价格与兑换标准已在GRN官网公开,方便民众查阅。

回收方式方面,市民只需分类并打包至少3公斤的可回收物,便可选择预约上门收集服务,或自行前往回收站投放。GRN员工将定期前往称重并记录数据,相关奖励将自动发放至用户的电子钱包,实现“无缝回收、即时换现”。
他相信,这项系统不仅可提升资源循环利用率,也能激发更多市民日常参与环保行动。
方美铼也提及,早前收到市民投诉,指相关公司并没有按照时间表前往收取回收物,他因此提醒市政厅,将时间表电邮至各区州议员服务中心及相关单位,包括市议员,确保相关服务有序进行。
根据最新记录,2025年1月至9月,威省地区回收率达33.64%,共收集17万6902.32公吨可回收物。
他说,通过“回收换现金系统”奖励机制,鼓励市民在源头进行垃圾分类,不仅提升回收意识,也强化循环经济(Circular Economy)的发展,为市民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
他表示,州政府高度重视废弃物管理与回收系统的强化工作,目标在2030年实现70%的回收率,迈向一个绿色、永续与宜居的槟城州。为此,市政厅将持续推动绿色举措,让回收成为市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他说,州政府自2024年7月1日起,通过地方政府重启“垃圾源头分类政策”执法行动,并呼吁市民务必落实源头分类的良好习惯;若被发现未遵守垃圾源头分类,当局可依据《2016年威省市政厅废物分类及可回收废物收集服務准证条例》,罚款高达500令吉。
威省市长拿督巴德鲁指出,当局早在2016年便实施垃圾源头分类措施,但每年耗资的开销高达5254万3500令吉,”RNC系统是一项智能创新,不涉及任何成本,反之,市政厅能从回收物销售中获得2.5%的特许权使用费,这可有效减轻运营负担并创造绿色经济。“
他说,市民如今可通过更轻松地方式处理可回收物,RNC提供的服务包括上门收集 (Door to Door)、通过应用预约按需收集 (Collection On Demand-R)、或前往得来速回收站(Smart Drive-Thru Recycle Centre)。
“如此一来,回收不仅变得便捷,且可换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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