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德南敦促私人界和工商界尊重文化和宗教敏感性,特别是在公务员参加的官方仪式上。
全国公共及民事职工总会(CUEPACS)声明,公务员不得参与任何涉及酒类饮品的活动或宴会,无论是正式或非正式场合。
主席拿督阿德南强调,每名公务员都必须维护公共服务的诚信、形象与尊严,并遵守《1993年公务员行为与纪律条例》所规定的专业操守。
阿德南发表声明指出,任何可能玷污部门声誉、或引起公众对政府产生负面观感的活动,公务员都必须坚决回避。
“CUEPACS建议,若公务员受邀参加任何宴会或官方活动,而活动被怀疑提供含酒饮品,受邀者应立即向主办方确认。若有疑虑或确定活动涉及酒类,应拒绝出席,并向上司或相关当局报告。”
他同时呼吁私营企业及业界应尊重宗教与文化敏感度,尤其是在有公务员出席的活动中,避免安排可能冒犯宗教情感的环节。
“所有政府部门和机构在选择参与活动时,必须更加谨慎,确保公务员的公众形象不受影响,并维护公共服务体系的尊严。”
守则助强化国家行政廉正与公信力
另一方面,马来西亚伊斯兰青年运动(ABIM)则建议政府尽快制定一套《国家官方活动礼仪守则》,以规范所有政府活动的举办方式。
该会秘书长慕哈末阿里姆兰指出,守则应涵盖多方面内容,包括:
·禁止在任何官方活动中供应酒类;
·规定合宜的服装与行为礼仪;
·明确规范公款使用纪律;
·加强国礼活动的道德与仪式规范。
他表示,该守则有助于强化国家行政的廉正与公信力,符合“昌明大马”价值及《国家原则》的精神。
“任何违反守则、损害国家形象或破坏社会和谐的行为,都应受到应有的处分。”
他补充说,政府及公共机构的官方活动象征着国家形象,理应体现高尚的礼仪、专业精神与道德责任。
他认为,“在官方场合供应酒类,与我国一贯倡导的中庸、礼仪与尊重价值背道而驰。”
官方活动供应酒类“极不恰当”
彭亨州宗教司拿督阿斯玛迪教授也对此发表看法。他表示,虽然尊重非穆斯林在私人场合饮酒的自由,但在政府或官方活动中供应酒类是“极不恰当”的行为。
“如果确有政府主办的活动出现酒类,那将令人极度失望。这不仅违背伊斯兰教义,也背离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所倡导的昌明理念。”
他强调,无论酒类是由政府资金购买或由企业赞助,出现在官方活动中都是不被接受的。
他说:“从宗教与道德的角度来看,官方宴会供应酒类是不合适、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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