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女表示自己没有兄弟姊妹或其他人可分担压力,殴打父亲,只是希望他能够配合照顾。(示意图)
台湾新北市一名陈姓女子长期照顾罹患癌症的高龄父亲,前年1月间,因喂食等问题,引爆陈女累积的不满情绪,竟徒手或持椅脚殴父。导致陈父四肢、躯干及头颈等部位大面积皮下出血,最终出现横纹肌溶解症等症状不治身亡。
自由时报21日报道,新北地院审理后,认定陈女触犯对直系血亲尊亲属伤害致死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9月。
检警调查,行凶的陈女因父母于2001年离异,年幼时均由祖母照顾生活起居,但仍与父亲同住。
陈父因罹有失智症且年事已高,2021年间又被诊断出罹有肺腺癌,病情逐渐恶化,无法自理生活,长期都是陈女独力扶养。陈女除了要照顾父亲外,还得独自承担家中所有开销及父亲的医疗费用,身心俱疲。
前年1月中旬,陈父因不愿配合女儿的照顾,导致陈女情绪失控,出现殴打父亲的情形;碰巧家中椅子损毁,陈女竟拿椅脚横条不时殴打父亲,导致其四肢多处挫瘀伤、颜面部多处瘀伤及头皮下出血、腹部多处瘀伤、左臀外侧及腹股沟偏外侧瘀伤等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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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伤势累积过多,造成陈父双上肢大面积皮下组织出血及肌肉挤压性损伤,进而产生低血容及横纹肌溶解症。前年1月18日凌晨,陈女发现父亲状况不对劲,报案通知就护人员将他送医急救,最终不治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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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时,陈女坦承犯行,表示自己没有兄弟姊妹或其他人可分担压力,殴打父亲,只是希望他能够配合照顾。
死者家属向法官表示,陈女长期独自照顾父亲,且收入不稳定,希望法官能从轻量刑,给予陈女机会。
法官认为,陈女多次伤害父亲,导致其身亡,但考量其长期照顾及其犯罪其情节,于客观上足以引起一般同情,情轻法重,故应依法予以减刑。考量其犯罪动机等情状,依犯对直系血亲尊亲属伤害致死罪,判处陈女4年9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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