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兹兰曼周一到吉隆坡地庭出席审讯,他面对涉及虚假申报及收取非法收益的10项控状。
即使年度海外度假资格已获批准,且相关付款已交予旅行社,前玻璃市州务大臣拿督斯里阿兹兰曼若取消航班,亦无权索取退还款项。
曾担任玻璃市州秘书办公室助理秘书(企业部门)的蒂拉伍(40岁)表示,这笔钱必须归还给玻璃市州财政。
“如果海外度假航班被取消,必须取消签发的相关指令,如果已经向州务大臣(阿兹兰)签发了机票而州务大臣又取消了航班,那么州务大臣不能收取赔偿,款项应退还玻州财政局。”
阿兹兰面对10项虚假索赔和通过非法活动收受金钱的指控。
蒂拉伍续称,根据财政部通告和其他法规,如果实际旅行没有发生,州务大臣就不能支付海外旅行服务的费用。
他是在接受主控官阿丽斯副检察司的盘问时,如是指出。他是控方第16名证人,目前担任陆路交通局道路安全与企业事务组主任。
他指出,任何境外公务出行的付款,必须先由责任中心(Pusat Tanggungjawab)确认服务已完成,付款才会交予相关供应公司。
“据我所知,付款是在服务完成并获责任中心依据提交的文件确认后才进行。若服务未履行,责任中心不能为该供应或服务付款。”
在今天的审讯中,蒂拉伍还也确认了旅行社于2014年11月20日至2017年10月17日向阿兹兰高级私人秘书发出的4份报价副本,总额分别是21万6260令吉丶24万1295令吉40仙丶25万3195令吉40仙以及26万8992令吉28仙。
“我可以证明这些报价副本是往返伦敦的机票和住宿。”
现年67岁的阿兹兰被控5项提交虚假申报罪,涉及2013年12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在玻璃市政府秘书处申报超过118万令吉的海外度假费用,主要涉及机票与住宿报价单及发票。
此外,他也面临5项接收非法收益指控,涉及106万令吉,据称在2014年2月至2017年12月间,通过吉隆坡马银行(Maybank)端姑阿都拉曼路分行、布城联昌国际银行(CIMB)分行以及吉隆坡喜来登帝国酒店收取。
同时,他还面对5项选择性控状,指控其滥用属于玻璃市政府、并支付予Sri Kedawang Travel与Aidil Travel的106万令吉。
本案由法官阿祖拉阿威审理,此案将于9月26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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