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就上诉庭在联邦土地发展局(FELDA)前主席丹斯里莫哈末依沙9项贪污罪判决一事,列举24项理由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在6月26日提交给联邦法院的诉状中,控方列出24项理由,说明为何上诉庭在对依沙的上诉做出判决时,犯下的错误。
他们要求联邦法院,恢复高庭在2012年对依沙做出的判决,即监禁6年及罚款1545万令吉,若无法交付罚款则以18年监禁取代。
根据法庭电子系统,这起上诉案将在周一进行案件管理。
上诉讼状中,控方指出,上诉庭推翻高庭认定依沙指示前政治秘书莫哈末扎希向Gegasan Abadi Properties有限公司董事依克万赛德索贿的判决,是犯了法律上的错误。
控方指出,他们已经提出证据证明,在两次的会面后,依沙间接地指示扎希要求依克万给予贿赂,而扎希也依据相关指示,分阶段将贿款交给依沙。
控方续说,上诉庭发现来自依克万的证据显示,依沙两次在其办公室的会面中,未曾向他索取贿赂,是犯了法律上的错误。
上诉状中指出,高庭认定,依沙对扎希说“若他们之后给什么,你就手下”是间接指示扎希向依克万索取及收取贿赂,但这点被上诉庭推翻,意味着上诉庭法官在法律及事实上犯下了错误。
控方指出,控方证人扎希将依沙的话理解为,无论依克万给予什么都代依沙收下。
上诉庭也被指做出了自相矛盾的事实认定,认为“如果他们什么你就收下”这句话,从字面上不能解读为是要求或指示扎希向依克万索贿。
控方指出,上诉庭所发现的事实与高庭发现的事实不符,而高庭是依据扎希和依克万的证词作为事实依据,而他俩都是可信的证人。
控方指出,扎希的证词都具有事实依据,因为在依沙和依克万之后的一次会面中,依克万对联邦土地发展局投资机构私人有限公司(FICSB),批准购买默迪卡皇宫酒店及套房(Merdeka Palace Hotel & Suites)表示感谢。
控方指,依沙之后告诉扎希,依克万告知他可以帮助砂拉越土团党。
控方说,依沙的言论就如同向扎希下达指示,索取及接收依克万的贿赂。
2024年3月6日,由拿督阿末再迪、拿督瓦希阿南(现任联邦法院法官)及拿督S.M.高马蒂苏比雅组成的上诉庭三司,批准依沙的上诉,撤回他所面对的9项控状,并当庭释放。
上诉庭三司推翻了高庭在2021年2月3日所做出的裁决,宣判依沙在2014年7月21日至2015年12月11日期间,在吉隆坡联邦土地发展局大厦所犯下的9项贪污行为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而控方是在去年3月7日提出上诉。
依沙也是前森美兰州务大臣,他是在2018年面对9项涉嫌透过扎希接受来自依克万的309万贿款,以协助以1亿6000万购买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