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被带上法庭面控。
涉嫌倒车撞AXIA轿车的四驱车司机,今日(25日)因路霸行为及危险驾驶被提控上庭,其面控时落泪请求原谅,最终认罪被判罚1万3000令吉。
现年50岁的被告莫哈末菲道斯阿都拉今早在警方的押送下,抵达新山法庭面控时,因不满电视台记者拍摄,而爆出恐吓记者,更扬言要踢一名电视台记者。
被告被带上新山第三推事庭及交通法庭面控,总共面对两项控状,其皆俯首认罪。
首个控状为,被告于6月22日,下午3时10分,在新山敦拉萨第6道路,因开车蓄意撞击一辆第二国产车AXIA,造成车主蒙受1万5300令吉损失。
被告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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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第二项控状为,在相同的地点和时间,作为一名司机,却危险驾驶,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该行为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3(1)条文,一旦罪成,监禁不超过12个月及罚款不少于5000令吉,最高1万令吉;若属再犯,可被吊销驾驶执照。
被告在求情时表示,本身已意识到犯错,并承诺不会再犯,同时以需要养育7名还在上学的子女,以及本身已失业为由,要求推事从轻发落。被告在向推事求情及道歉时,一度落下男儿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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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首个控状下,被告被判处7500令吉罚款,若无法缴付则以监禁12个月取代。
至于在第二控状下,被判罚5000令吉罚款,若无法缴付须以监禁6个月取代,以及驾驶执照被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