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庭批准慕尤丁提出的申请,将他面对的7项涉嫌滥权及洗黑钱控罪,从地庭移交至高庭审理。
前首相兼土著团结党主席丹斯里慕尤丁所面对的7项涉嫌滥权及洗黑钱控罪,将从地庭移交至高庭审理。
吉隆坡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贾米尔于周一批准慕尤丁提出的移交申请,并择定于7月14日进行案件管理。
法官表示,尽管地庭法官具备审理相关案件的法律知识与经验,但由于控状所涉及的3项法律问题具有高度复杂性,因此认为应由高庭审理更为妥当。他指出,申请人已符合《刑事程序法典》第417(1)(b)条文所设下的门槛。
慕尤丁的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较早时在庭上陈词指出,本案涉及的关键法律问题包括:
1. 地方法庭是否援引《反贪会法令》第23(2)或第50(1)条文中的法定推定;
2. 土团党所收受的资金究竟是贿赂金还是合法的政治献金;
3. 《反贪会法令》中“组织”一词是否涵盖像土团党这样的政党。
控方代表副检察司拿督旺沙哈鲁丁则表示,尽管申请人是前首相,但这不应成为其有权选择审理法院的依据。他强调,负责此案的地庭法官已有13年司法经验,并在公共服务领域服务近30年,有能力审理本案中的任何法律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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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显示,现年78岁的慕尤丁被控于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8月20日期间,在首相署首相办公室内,涉嫌通过“Jana Wibawa计划”滥权收受来自3家公司(Bukhary Equity、Nepturis、Mamfor)及一名商人拿督阿兹曼的贿赂,共计2亿3250万令吉。
此外,他还面临3项洗黑钱控状,涉及从Bukhary Equity私人有限公司收受共计2亿令吉的非法收益,并分批存入土团党在大马银行和联昌国际银行的账户。
控方已表示将对高庭的移交判决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