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邦再纳:充当钱骡民众一旦被控罪成,可判入狱5年。
3名诈骗集团成员在超市目无法纪招揽“钱骡”,企图诱骗民众出租银行户头,遭闻风而至警员一网成擒,并起获50部手机、54张电话卡,同时扣查一辆轿车。
怡保警区主任阿邦再纳助理总监指出,根据调查,诈骗集团将这些银行户头绑定电子钱包后,用于进行各类线上诈骗活动。
他发文告披露,上周六(14日),警方根据情报,在万里望黄金再也花园一家超市展开行动时,成功逮捕3名涉嫌招揽“钱骡”以进行网络诈骗的华裔男子。
他表示,3名华裔嫌犯承认受雇于诈骗集团,专门寻找本地人出租银行户头供集团进行诈骗活动。
他说,3名被捕者已被延扣2天至周一协助调查。其中2名嫌犯无犯罪纪录,另1人则有4项涉及刑事案前科。
- Advertisement -
他指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及不诚实地引诱移交财物)及第120B条文(串谋犯罪)调查此案。
“警方在行动中也起获50部手机、54张电话卡、5张银行卡、61个信封、书包及一辆宝腾赛佳轿车。”
- Advertisement -
阿邦再纳提醒民众切勿出租、出售或交出银行户头,并严防泄露提款卡资料、个人密码及交易授权码(TAC),以免卷入非法活动。
他警告说,根据刑事法典第424条文(不诚实或欺诈转移或隐瞒财产),充当钱骡者可被控上法庭,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狱高达5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Beta fea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