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岁华裔女童疑遭父母虐待关入狗笼”案的父母,被警方带上浮罗山背推事庭提控。
“12岁华裔女童疑遭父母虐待关入狗笼”案的父母,周二被警方带上浮罗山背地庭提控,惟两人否认有罪,获准以每人1万令吉保释,并禁止接近女童。
两名被告分别是47岁的周国文(译音)及49岁的麦慧萍(译音),他们被控于5月18日早上7时30分,在新港一间公寓内,对他们监护的12岁女童进行身体伤害,触犯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20年,或两者兼施。
副检察司林进宏(译音)建议每名被告以2万令吉保释,并每月到警局报到、不得接触受害者及上交护照等条件。

被告代表律以被告经济负担为由求情时表示,周国文目前担任工厂主管,月薪5500令吉,需赡养母亲及另一名就读中学的孩子以及承担车贷房贷,麦慧萍则刚完成卵巢癌初期手术,需定期到私立医院复诊,两人因被扣留一周,恐面临失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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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事阿兹法里兹最终批准每名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案件择定7月1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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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县警区主任沙扎里早前发文告透露,女童因误将食物放入衣柜而遭父母鞭打,她在上学期间,因不时露出痛苦表情,引起辅导老师关注,发现她背部有被鞭打的伤口及瘀青,进而揭发这起虐待事件,警方也在事发地点,起获一根藤条。
据媒体报道,女童在过去3年只要犯下一点错误,就会被父母用藤条鞭打,甚至被关入狗笼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