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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高庭周三批准前土著青年团长,要求提交银行账户交易纪录作为新证据的申请。
法官慕尼安迪是针对阿当就缉毒行动期间,被没收豪华轿车及相关物品的上诉批准该申请。
阿当的代表律师阿米鲁早前指出,当事人持有的印刷公司Percetakan Alfa Gemilang有限公司,在2014至2019年期间的银行账户交易纪录可以作为证据。
他认为,这些交易记录可以支持地庭法官在2023年3月14日,根据《1988年危险毒品(财产充公)法令》第32(2)条文,批准充公所有在突击行动中起获的财物,而提出的上诉。
“这份银行账户交易纪录跟上诉有关,因为当中反映出当事人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他的收入来自于Percetakan Alfa Gemilang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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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家公司是合法的,得到政府发出价值数以百万令吉的竞标项目,因此,当事人被充公的财产是来自于合法的管道。”
他补充,阿当的胞弟无法在当事人的办公室取得银行账户交易纪录,他随即在2024年2月取得纪录后便在3月交给律师。
为此,主控官司沙里赞副检察司反对上诉申请,并指银行账户交易纪录应该在两年前的审讯期间交出,并认为即便无法把交易记录交给法庭,代表律师也可以呈上阿当胞弟的口供。
“除此以外,我同意地庭法官的观点,那就是作为一家管理数百万令吉的公司,肯定有审计师和会计书核实有关的银行账户交易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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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慕尼安迪择定6月30日聆审本案。
法官娜哈斯尼雅在2023年3月14日,驳回阿当与其妻子丽亚娜提出取回被充公的BMW X5、BMW 328i、现金、汽车、摩哆、名表、手提包、手提电脑、手链、项链,以及土著信托基金(ASB)户头内的资产。
而阿当则在1月承认持有大麻,被判处监禁7年以及鞭笞10下,目前在加影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