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ABCI支持《都市更新法案》,促马来西亚迈向永续与共融城市转型
马来西亚朝向制度化城市更新迈出重要一步。房屋及地方政府部近期公布的《都市更新法案》草案,被各界视为解决城市老化问题的转捩点,不仅有望释放高达500亿令吉的投资潜力,更是推动责任导向、永续发展的关键政策。法案特别针对高密度居住区制定更新机制,将为吉隆坡、槟城与新山等城市带来结构性革新。
世界不动产联盟(FIABCI)马来西亚分会主席俞贵狮博士表示,该法案象征我国迈向现代化与规范化城市发展的决心,值得社会各界高度肯定。FIABCI副会长陈孝忠则强调,城市重建应回归初心,致力于提升市民生活品质。他以吉隆坡拉萨大厦重建为1Razak Mansion为例,说明此类项目不仅提升土地使用效益,也兼顾原住户权益,是城市转型的正面典范。
借镜国际模式 构建本地韧性机制
Zerin Properties执行长Previn Singhe指出,该法案充分借鉴新加坡、韩国与日本经验,强调简化流程与明确监管,有助马来西亚在区域城市更新领域脱颖而出。他建议未来与各州政府合作设立“投资走廊”,如槟城硅岛或吉隆坡敦拉萨交易中心(TRX),吸引国际资本,并结合ESG(环境、社会与治理)标准推动更新。
目前草案考虑将重建门槛由现行100%同意制降至75%-80%,以突破行政与法律障碍,加速更新。新加坡城市重建局(URA)与东京、香港的多数决模式,为我国高密度区域提供实际借镜。
更新工程须尊重产权 以业主为本
FIABCI国家委员会成员兼注册测量师符儒仁对草案中“无需业主同意即可划定重建区”条款表达忧虑,强调城市更新不应违宪,也不可剥夺业主自主权。他指出,《吉隆坡2040结构计划》虽已划出139个潜在重建区,若未获得业主共识,将引发法律风险与社会反弹。他强调:“更新计划必须以业主为主导,由下而上进行,不能强制推行。”
设专责机构与仲裁机制 提升透明与公信力
草案建议成立“城市重建机构”统筹发展,另设“土地仲裁法庭”处理争议。符儒仁呼吁确保该机构具独立性与专业性,不能与开发审批单位重叠,亦应纳入专业团体与非政府组织,保障少数意见被充分聆听。他并主张建立完整的集体出售制度,包括公开竞标、销售委员会、财务可行性评估与公平分配机制,以提升效率与公信力。
FIABCI马来西亚分会秘书长拿督何美霖建议,以吉隆坡为试点城市,成立跨部门专责小组率先推动试验,累积经验后再逐步扩展至全国,从而优化标准作业程序(SOP)。
文化保育并重 推动共融城市
符儒仁指出,城市更新不应等同于“全面拆除重建”,文化资产与历史街区应纳入整体发展蓝图。他主张政府推行可负担回迁政策,保障原住户权益,避免社区排挤效应。他补充:“城市更新必须让原社区居民也能分享发展成果,而非成为被边缘化的一群。”
法律与族群权益须双重保障
针对马来保留地,首相安华已明确表态,法案将不影响马来土地固有权益,并确保所有族群在城市更新过程中享有平等保障。
凝聚共识 推动公私合作模式
马来西亚房地产发展商会(REHDA)表示欢迎法案提出,并呼吁政府检讨《分层管理法》中“100%业主同意”的高门槛,避免造成发展停滞。陈孝忠则补充,城市重建不应只追求资产增值,更应提升公共空间、交通系统与社区生活质量,构建具人文关怀的宜居城市。
城市更新,不只是建设 更是重塑城市灵魂
综合各界观点,《都市更新法案》不仅是法律改革,更是我国城市治理理念的转型关键。唯有在尊重产权、鼓励社区参与、融合文化保育及落实永续原则的前提下,城市更新才能真正成为全民共享的进步工程,打造一个多元、共融、记忆深厚又具现代化功能的马来西亚城市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