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人周二(13日)被押上吉隆坡地庭,面对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诈)、第511条文(企图犯罪)及第34条文(串谋),最高可判囚10年、罚款与鞭刑。
被控在我国自导自演绑架案的两名中国人,其中被一名被告指案发时成为“肉票”的过程中露出各种破绽,最终真相被揭发。
根据《南京晨报》引述一名曾协助18岁被告父母报警的“泰国过江龙”,在勒索视频中被绑男生没有遮住眼睛,因此说明两人相识。
他告诉记者,至于“肉票”身上伤痕,则是以红色颜料伪造。
两名被告早前在新加坡大学念书,根据报道,第一被告张润宝(23岁,译音)和第二被告叶颖熙(18岁),被控于本月2日上午11时44分到晚上9时15分之间,在吉隆坡端姑阿都拉曼路一间酒店内,拍摄伪造的“绑架”视频,模拟绑手、掐喉、捂嘴等情节,以电话和视频通话方式,向第二被告的母亲程女士勒索500万人民币赎金,要求汇款至中国一间银行账户,最终东窗事发落网。
两人周二(13日)被押上吉隆坡地庭,面对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诈)、第511条文(企图犯罪)及第34条文(串谋),最高可判囚10年、罚款与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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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控方另援引第417条文(诈骗的刑罚),提出交替控状。

两人在庭上否认有罪后,获准各以3万令吉保释金保外,条件包括由两名本地人担保与交出护照。
案件将于5月17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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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也表示尊重被告母亲考虑撤回报案的决定,但警方必须向涉及人士再次录取口供,复移交总检察署,由后者决定下一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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