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今年初在砂拉越州实都东巴鲁路(Jalan Stutong Baru)发生的5人死亡严重车祸15岁少年司机,以及其父亲今日在古晋推事庭分别认罪。
少年被控鲁莽驾驶及未达合法年龄驾驶汽车,而其父亲则因失责允许未成年孩子开车上路而面对指控。父子俩今日被押上法庭,少年交保候审至6月17日宣判,父亲则向法官认罪罚款1.5万兼判社会服务100小时。
据《诗华日报》报道,案件今日在古晋推事庭上审理,根据第一项控状,少年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鲁莽或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下被提控。一旦罪成,可判监禁5年至10年,或罚款2万至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第二项控状则是依据同一法令第39(1)条文(未满16岁驾驶汽车),罪成者可在第39(5)条文下被判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少年在庭上俯首认罪后,获准以5,000令吉现金保释,并由父母担任担保人。由于他仍未满16岁,法庭需待其社会报告出炉,案件将于6月17日择期宣判。

这起涉及少年无牌驾驶的严重致命车祸,导致5人死亡,震惊全国。(档案图)
与此同时,少年的35岁父亲,也在庭上认罪。他被控违反2001年儿童法令第33(1)(a)条文,作为法定监护人未尽监管责任,容许未成年子女驾驶机动车辆。法庭判处他罚款1万5千令吉,或以12个月监禁代替,并须在6个月内完成100小时的社会服务工作。
在求情阶段,少年的父亲恳请法庭从轻发落,称这是他首次犯案,并对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深感悔恨。他表示自己是砖匠,收入依靠体力劳动,并需养家糊口,希望法庭考虑非监禁式惩处。
不过,主控官莫哈末费兰尼副检察司则强调,尽管不反对求情,但此案性质极其严重,公众利益远高于被告个别情况。
“本案中有五条无辜生命因被告之子驾驶导致死亡,而少年嫌犯之所以能驾车,正是因为他身为父亲明知其无照仍允许其上路。”
他补充,这五位死者皆为守法驾驶者,“他们是某人的父亲、母亲、儿子。公众需要一个明确讯息:父母必须尽责,不能任意让无照孩子驾车。”
因此,他建议法庭判处被告3至4天监禁及最高2万令吉罚款,“虽无法挽回失去的生命,但至少可唤醒社会对相似行为的警觉。”
他指出,警方调查显示,事故起因正是父亲监管失责所致。他未对孩子进行妥善看顾,使其开车上路,并最终酿成五命惨剧。此案主控为莫哈末菲兰尼副检察司,少年则未聘请辩护律师。

这起夺命车祸发生于2025年1月14日下午约1时10分。少年当时仅15岁3个月,驾驶着轿车在实都东巴鲁路行驶时失控,撞上路分界堤后撞向对向车道多辆车,导致5人丧命,包括三男一女当场毙命,另一名16岁男生则在医院抢救无效身亡。事故造成轰动,事发当时的行车记录仪画面在社交媒体广泛流传,引发公众关注少年驾驶安全问题。
法庭将待完整社会报告提呈后,再决定适当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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