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伟康:社媒平台充斥海外“地接团”旅游配套,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将难以寻求赔偿或维权。
马来西亚华人旅游业公会总会长刘伟康披露,社交媒体平台充斥海外“地接团”旅游配套,一旦出现旅行团无法成团、行程与宣传不符,或服务质量不达标,消费者将难以寻求赔偿或维权。
他指这些配套往往以超低价格吸引消费者,但背后隐藏的风险不可忽视。
他续称,如今市场上不少非法经营的旅游服务提供者,正是利用部分消费者“贪便宜”的心理,以低价配套作为诱饵,让人误以为“捡到便宜”,实则隐藏巨大风险。
刘伟康今日(14日)是针对日前在柔佛州发生的低价旅游团取消行程未退款一事,召开记者会时这么指出。
尽管无法直接判定所有地接商皆有诈骗意图,但他指当其在没有合法准证的情况下售卖旅游配套,已足以让其可信度大打折扣。
“根据《1992年旅游业法令》第5条文,凡是在马来西亚境内经营丶销售或推广任何旅游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持有由旅游部颁发的有效执照。而在社交平台上活跃的这些海外地接商,显然并未获得相关许可,已经触犯了马来西亚法律的基本规定。”
他披露,该公会经常接获公众来电,查询某些销售配套的“地接社”是否可靠,但因为这些单位大多为外国公司或个人,导致无从查证其背景,也无法对其合法性做出任何担保。
“相比之下,本地注册的旅行社,其执照资料可通过旅游部官方网站公开查核,若出现违法行为,消费者可向旅游部丶公会,甚至消费者仲裁庭寻求援助。”
该公会也严正警告所有未持旅游执照却私自销售旅游配套的个人或单位,依据《1992年旅游业法令》第5条文,任何未获旅游部批准而从事旅游营运、销售、宣传配套的行为,皆属违法。
“一旦被定罪,相关人士可被判处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若持续违法,每日更可被加罚不超过5000令吉,直到违法行为停止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