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拉玛沙米。
前槟州第二副首长拉玛沙米被指涉嫌滥用职权,预计将于明日(14日)被带往北海法庭进行面控。
拉玛沙米也是马来西亚民权共识党(URIMAI)主席。根据《自由今日大马》报道,其律师沙姆希尔指出,76岁的拉玛沙米将由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带往北海法庭,并将在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下被控。
他说,该条文涵盖公职人员滥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若罪成,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以及不少于贿赂金额5倍或1万令吉的罚款(以较高者为准)。
不过,沙姆希尔表示,目前反贪会尚未公布控状的详细内容。
早在去年12月,《自由今日大马》曾引述一名反贪会高级官员的说法指出,拉玛沙米当时正接受调查,有关他担任槟州兴都慈善基金会(PHEB)负责人期间,涉及该局采购程序的违规问题。不过,拉玛沙米坚决否认有关指控,并强调其任内PHEB账目皆有经过审计及获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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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姆希尔呼吁公众:“请让司法程序顺利进行,避免揣测。”
另一方面,根据《当今大马》的报道,玛沙米证实他明天将出庭面控,但目前仍不清楚反贪会将以什么罪名提控他。
他相信,案件跟他过去领导的槟州兴都慈善基金会(PHEB)有关。同时也相信,这次提控乃针对他的政治报复,而他将在法庭上驳斥“毫无根据的指控”。
根据资料,拉玛沙米曾于去年12月4日清晨在机场发现自己被禁止出境,随即于当天下午2时45分前往槟州反贪会大厦配合调查。
他当时在面对媒体时表达不满,指责反贪会在未发出任何通知的情况下禁止他出境。
“反贪会连调查档案都没开,就阻止我出国。请问我到底犯了什么错?若真有错,就请在法庭上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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