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莫哈末尼查(中)表示,苏丹阿都拉殿下曾告诉他,确实存在一份允许纳吉居家服刑的特赦令附录文件。(档案照)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长子拿督莫哈末尼查表示,彭亨州苏丹阿都拉殿下曾告诉他,确实存在一份允许纳吉居家服刑的特赦令附录文件。
他在提呈给法庭的宣誓书中,阐明这一点;他指,苏丹阿都拉殿下曾告诉他,可让纳吉以居家服刑方式,服完剩下的6年监禁刑期。
根据《当今大马》报道指,上诉庭将在今日(5日)下午审理纳吉挑战高庭驳回其司法审核准令的申请。
消息指,莫哈末尼查今早提呈了宣誓书给法庭。他是提呈一份额外的证据申请,提交这一份宣誓书;法庭也下令禁止公众阅读相关宣誓书的内容。
根据报道,《当今大马》从第5页的宣誓书发现,作为彭亨州行政议员的莫哈末尼查,披露自己在8月4日的晚上8至9时期间,前往彭亨北根出席东姑阿兹莎手艺中心推介礼。当时,他从彭州王室成员口中得悉有关附录的存在。
他回溯,彭亨苏丹阿都拉在活动告一段落后,示意要跟自己私聊。
他指出,殿下当时告知他将收到一份据称是特赦令附录的书面副本,不过副本里没有任何签名或者盖章,仅限于“存档用途”。
他续说,虽然附录没有签名,但殿下证实这份附录与1月29日,于国家皇宫交给政府的封印文件相同。
莫哈末尼查还提到,自己之后在8月17日前往关丹凯悦度假村(Hyatt Regency Kuantan Resort)觐见殿下和获得该附录,并指殿下已经授权,让他在12月2日的审讯案中使用这份文件。
纳吉的首席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则向上诉庭三司指出,他们今天提呈了增加证据的申请,且已经把副本移交给政府的律师。
对此,高级联邦律师山苏向法庭表示,他们需要时间来检视有关宣誓书及确认呈堂的文件,并说明不确定是否会为此作出回应。
上诉庭随即宣告休庭,下次的聆审时间有待确定。
纳吉因为SRC案罪成而被判入狱12年,罚款2亿1000万令吉。在2024年2月2日,联邦直辖区特赦委员会将纳吉的12年监禁和2亿1000万令吉的罚款,分别减少到6年监禁和5000万令吉罚款。
2020年7月28日,法庭宣判纳吉挪用一马发展公司公司前子公司SRC国际4200万令吉罪名成立,背叛入狱12年,罚款2亿1000万令吉。
2022年8月23日,纳吉对此案的终极上诉失败,联邦法院驳回纳吉的上诉申请,维持高庭原判,纳吉随即被送往加影监狱服刑。
不过,纳吉在2024年4月1日入禀高庭挑起司法审核,强调除了减刑的特赦令外,还在附录允许纳吉以居家服刑方式,服完剩余的6年刑期。
他要求法庭谕令政府等七造,说明志期2024年1月29日的特赦令,是否存在附录的部分,即允许他已居家服刑方式服完剩余的刑期。
但是,吉隆坡高庭在2024年7月3日驳回纳吉的准令申请。高庭法官阿马吉星裁决时指,证据显示存在附录只是道听途说,无法证明确实有这份附录文件。于是,纳吉便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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