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聂纳兹米:一旦森林保护区出现乱丢垃圾活动,罪成者可被处以不超过1万令吉罚款或不超过3年的监禁,亦或是两者兼施。
森林保护区(HSK)严禁乱扔垃圾,违法者恐受到严厉对付!
天然资源及环境永续部长聂纳兹米警告,根据《1984年国家森林法令》,一旦森林保护区出现乱丢垃圾活动,罪成者可被处以不超过1万令吉罚款或不超过3年的监禁,亦或是两者兼施。
他今日(11日)在国会下议院,对天然资源及环境永续部国家元首施政御词做总结时,针对国盟㐷莫国会议员纳兹里称㐷莫河的红树林保护区出现非法乱丢垃圾课题,做出回应。
他说,根据吉打州森林局(JPNK)的调查后确认,㐷莫河沿岸的红树林保护区确实存在非法倾倒垃圾的问题。
“经确认,该地区属于永久森林保护区,惟该地区属于地方政府管辖,因此该地区的垃圾的清理工作理应是地方政府负责。”
- Advertisement -
针对全民党如楼国会议员孙伟瑄建议政府,设立政府官联公司(GLC)来处理我国的稀土开采工作,聂纳兹米表示,设立经商模式的政府官联公司需要从长计议。\=
- Advertisement -
他说,设立公司来专门管理非放射性稀土元素(NR-REE)的建议,已在去年8月8日至11日召开的矿物工业发展协调委员会会议中提出。
“这项建议需要做更深入的研究,由于矿产资源在《联邦宪法》中阐明属于州政府权力,因此仍需要在法律层面进行探讨。”
无论如何,聂纳兹米表示,该部将针对数个经营模式进行深入研究,包括由私人界全额投资、州政府与私人界合作投资、州政府与政府官联公司合作投资、政府官联公司全额投资或成立特殊目的公司(SP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