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已经拘留涉案者,并在近期内从伤人和破坏物品角度,提控后者。

旺莎玛珠警区主任阿沙礼警监发表声明,警方在案发当天傍晚6时42分接到投报,两名21与19岁本地男性事主声称,他们在文良港翠湖园(Danau Kota)遭到一名本地男性掌掴。

后者还抢夺事主朋友的手机复抛弃,造成手机毁坏。

事主的嘴巴和颈项受伤,朋友也是嘴巴受伤;案发过程随后在社交平台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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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后的中午11时30分左右,警方在柏丽玛文良港4路,拘捕一名55岁本地男性助查。

“此案动机是案发时发生误会所致。”

阿沙礼指出,警方周四将完整的调查报告移交总检察署,收到指示援引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与第427条文(蓄意破坏)提控疑犯,同时,警方将在近期拘捕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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