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10年来偷拍女子裙底风光,警方在他手机发现3000多张照片,家裡还有110G偷拍档案。(示意图)
台湾高雄一名男子,遭警方搜索其住处,发现他手机竟藏有3000多张偷拍照,家裡还有110G偷拍档案,犯案时间超过10年。
据联合报17日报导,高雄地检署侦结后,当天依妨害秘密罪将他起诉。
报导称,去年7月30日,该名朱姓男子在高雄閒逛时,趁服饰店女店员整理服饰时,单膝跪下偷拍女店员裙底风光,因过程全被店内监视器拍下,警方掌握到朱男身分。
两天后,朱男母亲陪同他到案,称朱是国考两次没上榜,加上考试日期接近,压力大才会犯案,希望向女方寻求和解。当时朱男称偷拍的手机已经被他丢弃,档案都被删除,由于缺少偷拍照片、影片佐证,警方询后依妨害秘密罪将朱男函送地点署侦办。
朱男偷拍遭逮后,仍不见悔改,回家后继续再犯,去年10月18日在捷运站涉嫌偷拍一名女子裙底风光,当时逃跑时被路人拦下,手机被搜出大量偷拍影片及照片,该支手机就是他7月底犯案所使用的iPhone手机。
朱男当时未经收押,出来后仍多次在家具店、捷运站、文具店趁女店员、女顾客不注意时,将手机伸入裙底偷拍。直到去年11月12日偷拍时,警方接获报案,厘清偷拍狼身分后才知道又是朱男,经报请高雄地检署指挥,15日到朱男住处将他拘提到案。
检警在查扣的IPhone手机中,发现3300多张偷拍的影片及照片,另在朱男房间搜到的行动硬碟、随身碟,发现110G偷拍而来的影片,从影片拍摄时间推估,朱男偷拍时间超过10年,受害女子不计其数。
检方根据朱男手机、硬碟中查扣的档案,发现他曾有在色情网站下载影片记录,且偷拍档案数量庞大,不排除部分偷拍影像遭他上传至色情网站,为了避免他再犯,且出手灭证,複讯后依有再犯、灭证之虞向法院声押获准,目前仍关押在看守所,17日侦结后依妨害秘密罪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