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贪污与朋党主义中心坚持,反贪会须要的是结构性改革,避免把委任主席的职权集中在首相一人手中。
尽管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MACC)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无意在任期届满后续任,不过反贪污与朋党主义中心(C4中心)认为这只是“换汤不换药”,因为反贪会须要的是结构性改革,避免把委任主席的职权集中在首相一人手中。
C4中心今日(12日)发布声明指出,即便3次延长任期的阿占巴基没有充分回应外界的批评叫人难以接受,以及领导方式与反贪会的原则和利益相违背,可是问题的根源绝不在于阿占巴基个人上。
“首相拿督斯里安华领导的政府,不能误读公众对阿占巴基多次续任的反对声浪,视为是他个人的问题,即便更换负责人,制度的缺陷依然会存在。政府必须坚定承诺,迅速制定与落实结构性改革,以及与所有相关利益方洽商。”
“这包括透过公开遴选与国会程序,如特别遴选委员会还有赋予大马公共监察机构(Ombudsman Malaysia)监督反贪会的权限,处理行为不当和管理不善的问题。”
该中心直言不讳地指出,反贪会主席的委任程序长期引人诟病,而在《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下,任命和罢免该会主席的实际权力,都掌控在内阁领袖的首相手中。
“这显然会带来风险,即政治因素会影响国家反贪污调查机构,负责人的人选决定。”
他们表示,即便《2019-2023年国家反贪污蓝图》(NACP)曾提出制定《公共任命法案》,来规范行政机关在某些宪法,以及法定职位上的任命行使权力,并可能会涉及反贪会主席这个法定职位,可是这项提倡却“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而现有的《2024-2028年国家消除贪污策略》(NACS),呼吁改革该职位的任命与罢免条件被列为长期的策略之一,预计将耗时4至5年才能完成,然而国人必须等到2029年,才能看见这个机构的改变?”
“问题远不止于阿占巴基的任期——这不是个人的问题,而是结构性问题,仅仅替换阿占巴基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事情。反贪会主席的筛选与委任不应继续集中在单一个人手中,且必须通过国会与公开遴选程序来实现民主化与透明化。”
“由国会,无论是国会下议院直接投票,或是特别遴选委员会集体任命,可以减少遴选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尤其是特别遴选委员会的成员,必须反映下议院的政治力量分布,可降低以政治利益来选人的可能性。”
“这也符合马来西亚在2024年1月,第四次普遍定期审议会议中接受的第55.93项建议,即成立‘常设独立机构,例如国会特别遴选委员,监督反腐败与所有监督机构的任命工作’。”
C4中心也说,鉴于MACC现有的投诉委员会等内部监督机制,无法提供真正有效的制衡,因此大马公共监察机构的发展必须与该委员会的改革同步,而且不能被禁止调查反贪会内部,不当和管理不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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