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槟岛市政厅企业通讯及公关部于周三发文告。
槟岛市政厅针对TikTok社媒平台用户“sophianmohdzainofficial”于本月1日所发布标题为“Tiada Perjuangan Tanpa Pengorbanan”的视频作出强烈回应,并指该视频包含多项不实、片面且缺乏事实依据的指控,对市政厅构成诽谤。
槟岛市政厅企业通讯及公关部周三发文告重申,视频中所述内容完全不实、不依据事实,并可能误导公众,同时损害市政廳作为地方当局的声誉。
因此,该公关部已于周二(2日)报警,并向通讯部举报,以便进一步调查。
文告指出,警察正在根据相关法律进行调查。若任何人将此案诉诸法院,市政厅将配合并应对。
此外,该公关部也在文告中就视频的商住楼发展项目,发布最新进展说明。
文告指出,Brilliantcap Holdings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9日向槟岛市政厅提交规划许可申请,市政厅已依《1976年城镇与乡村规划法》第21(6)条向10位毗邻业主发出书面通知,告知他们可提出反对意见。
“截止反对期结束时,市政厅并未收到任何反对。”
文告表示,该规划申请随后于2017年2月21日在“一站式中心委员会”会议上获批准。项目建筑图纸经各技术部门审核后,于2021年10月20日获批,而建筑开工许可(COW)则于2022年12月15日取得。
文告指出,获批项目包括在甘榜湖内路建设8栋三层楼店屋,以及在Lorong Relau 3建设1栋三层商住楼,适用于Lot 1857、11096及6555,由Brilliantcap Holdings有限公司开发。批准条件规定,三层楼店屋的顶层必须保留为住宅用途。
此外,文告也指出,该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估(TIA)报告于2015年11月5日获批,并附带条件:在开发用地尽头的服务道路设置隔离措施,确保商住楼交通不与毗邻两层排屋住宅区相通,同时需设置护栏及另辟通道连接甘榜湖内路。
此外,文告表示,消拯局对该开发项目的批准图则于2016年6月28日取得,早于规划许可正式批准。
调查显示,毗邻排屋的已批准规划显示店屋与住宅楼之间存在一定间距,但毗邻住宅的业主曾未经市政厅许可搭建建筑结构。
槟岛市政厅持续欢迎正式查询或讨论,并鼓励公众在发表任何社交媒体指控前获取完整信息。同时提醒市民,不应轻信未经核实的网络流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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