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部副部长拿督斯里阿末马斯兰说,政府将于明年修正3项法令来落实多车道自由流动(MLFF)大道收费系统,以拟定未缴付过路费的违法条文及赋予大道局的执法与监管权。
他说,这3项法令是联邦公路法令、陆路交通法令及马来西亚高速公路法令。
“修改的部分涉及没有支付过路费的违法行为。”
他在今天国会下议院会议口头问答环节,回答希盟旺沙玛珠区国会议员查希的附加提问,即MLFF系统在全国33家特许经营公司营运的所有大道上实施MLFF系统的时间表。
阿末马斯兰说,修订上述3项法令是导致MLFF延迟落实的原因之一。
“你知道,有了MLFF就不再设有栏杆,司机们只是通过而不用花时间付费等等,所以才需要(制定法律)并规定由谁来执行。 “目前,可能由大马大道局负责执行。”
他指出,目前已有26条开放式收费公路已实施开放式收费系统(SPT),用户可通过银行卡或预付卡支付通行费。
他说,南北大道有限公司建议使用车牌自动识别技术(ANPR),链接JustGo系统来通过已绑定信用卡或扣账卡的应用程序来支付过路费。
“JustGo 应用于收费系统仍处于大道局与南北大道公司的内部测试阶段,仅开放予部分受邀用户,以确保技术准备度满足要求后,才能正式进入公众试点阶段。”
他说,多车道自由流收费系统可以解决收费站内的车辆拥堵的“瓶颈”、突破收费站空间受限导致无法增设车道的问题,让车辆无需停下、无需经过闸杆的情况下收费。
阿末玛斯兰坦承需要时间展开可靠性矩阵研究(time reliability matrix),以掌握多车道自由流收费系统实施后的实际影响以及评估在大道不再设有收费站后,可能出现的其他关键交通障碍。
针对估计成本30亿令吉的MLFF,阿末马斯兰回答国盟加埔区国会议员哈丽玛医生询问政府所需承担的成本时说,该系统的执行完全由特许经营公司负责。
“当特许经营公司以企业对企业 (B2B) 的方式全面实施时,政府无需承担任何成本,因此也就没有其他费用,包括这30亿令吉。”
他续说,内阁已于7月25日决定,多车道自由流动将以企业对企业模式推行,这意味着所有采购流程及服务供应商的委任,将与现有运营模式相同,完全由大道特许经营公司负责,不会对政府或大道用户带来任何额外财政影响。
他指出,通过实施MLFF,也确保用户不会被收取额外费用,因为MLFF的设立是为了用户的利益,政府不希望长途跋涉的大道使用者突然被堵在收费站数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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