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伤母亲的被告被带上法庭面控。

一名47岁保安员因涉嫌持刀与锁匙攻击72岁母亲致严重受伤,周三在北海法庭面控时声称不理解控状内容,并自称有病曾求医,要求送院检查。

法庭也一度休庭,以传召查案官到来,了解被告的在被审问时的精神情况。

被告阿查里占阿南被控于9月7日中午约12时30分,在北海麦曼珍青屋区的组屋客厅,使用刀具和一支锁匙故意伤害其母亲鲁斯亚娣,造成母亲严重受伤。

此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326条文,并可与第326A条文一并审理;若罪成,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罚款或鞭刑。

在通译员念屈控状后,被告声称不理解控状,并称自己患病曾求医,每个月都会到专科医生复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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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拉菲依随即申请将被告送往乌鲁近打精神病院接受检查,被告在庭上坚持表示查案官并未真正了解其病况。

不过,法庭在短暂休庭后,传召查案女警官到来。查案悹证实被告在调查期间表现正常,华玲医院的医生亦确认其无病。

基于此,主控官撤回向法庭提出将被告送院检查申请,但强调除非被告或家属能够提交相关医疗报告,否则不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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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表示,有鉴于被告与受害者同住,主控官也建议法庭禁止被告保释,以保障受害者安全。

法官诺阿查卡斯最终裁定案件展延至10月8日过堂,以等待被告的医疗报告,同时也允不允许被告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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