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莫哈末依兹里强调,唯有在保障措施更完善、保护机制更稳固的情况下,城市翻新才能真正达到振兴城市的目标。
律师公会对政府于8月21日在国会下议院一读的《2025年城市翻新法案》表示关注,认为法案在保障业主权益及公共利益方面仍存漏洞,并呼吁政府推迟二读,以便进一步与居民团体、消费者协会及公民社会进行磋商。
律师公会周三发表声明指出,法案旨在为城市重建、翻新与振兴提供法律框架,回应老旧建筑、废弃工程及不安全结构带来的问题。
“尽管城市翻新是国家必要目标,但不能以牺牲基本权利、居住保障和公众对法治的信心为代价。”
公会表示,最主要的担忧在于业主同意门槛过低。根据草案,只需80%同意(30年以下建筑)、75%同意(30年以上建筑),甚至51%同意(危险或废弃建筑)即可推动翻新项目。
公会认为,这将削弱少数业主的权益,并可能导致社区被迫迁移,建议将门槛调高至85%及90%,并由独立机构验证同意比例。
此外,公会强调,州政府应在确认同意门槛中扮演直接角色,而不是完全由开发商主导;并对征地条款表达严重关切。根据第21(4)条,一旦达到门槛,未同意的业主也将被强制征地,但法案并未为他们提供保障或补偿机制。
公会认为,所有业主(无论参与与否)都应享有利益分配的权利。
公会也批评,法案允许当局在未经地主参与的情况下直接宣布城市翻新计划,这与早前草案强调州政府积极参与的方向背道而驰。
律师公会提出五大重点:
1. 州政府必须参与确认同意门槛;
2. 开发商不能单独掌握同意门槛;
3. 不应仅凭开发商取得的门槛就启动强制征地;
4. 所有业主(包括未参与者)都应享有利益分配;
5. 法案设定的同意比例低于一些以城市翻新为核心的国家。
公会同时强调,城市翻新若涉及强制征地,必须仅限于真正的公共用途,并应包括搬迁费、干扰津贴及业主“回迁权”等补偿。租户与住户虽非产权人,但也应获得临时安置、搬迁支援及优先回迁的法定保障。
此外,公会呼吁加强透明度,包括强制举行公开听证会、社会与交通影响评估,以及全面披露发展条款。对于近期吉隆坡缩减听证机会的做法,公会表示担忧,认为有违透明与问责原则。
律师公会建议成立独立调解机构,并提供法律援助,以保障受影响业主与住户的权益;同时指出,现行草案仅在第四部分设有调解机制,却缺乏更具效力的争议解决机制。
公会主席莫哈末依兹里最后强调,唯有在保障措施更完善、保护机制更坚固的情况下,城市翻新才能真正达到振兴城市的目标,同时尊重所有马来西亚人的权利与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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