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卡马拉哈山在交流会发表谈话。
美酒爱好者请注意,不可在家收藏过多烈酒,或会抵触法令!
关税局助理总监卡马拉哈山周六(23日)下午出席北马酒商公会举办的“酒商与关税局交流会”时,如是提醒。
他指出,许多民众出于兴趣或喜好会收藏美酒,或厂商推出的限量版好酒,久而久之家中积累了数十瓶。
他提及,曾有个案,当局充公一个人在家里收藏了1000瓶烈酒。
卡马拉哈山强调,虽然个人在家里收藏烈酒及葡萄酒等并不违法,不过如果数量超出个人合理用途,当局就有权怀疑是否涉及非法贩售活动,并可依据1976年国产税法令採取行动。
“若无法提供购买收据或正当理由,便难以证明有关酒类的合法性。”
因此,他吁请喜欢收藏酒类的民众,应保留相关收据或凭证至少7年以备查核。
卡马拉哈山警告酒商 勿参与假酒制作

在交流会上,卡马拉哈山也严厉警告酒商,切勿参与假酒制作或销售活动。
他指出,假酒往往使用工业用甲醇或乙醇调制,不仅加香精、加色素,还在极其不卫生的环境中生产,严重危害消费者生命安全。
“我曾亲眼见过假酒的制作环境,有蛇、有老鼠,恶劣不堪。而且甲醇是剧毒,国内已有因饮用假酒死亡的案例。”
他呼吁酒商应有社会责任,不因利润而与非法供应商勾结贩售假酒。
网卖未征税烈酒 关税局执法难度大

针对网络平台频频出现售卖未征税烈酒的情况,卡马拉哈山坦言,关税局执法难度大。
“我们取缔一个,就会冒出另一个。”
因此,他呼吁公众若发现可疑销售活动,应立即向当局举报。
卡马拉哈山提醒,依据该法令第76条文,未经许可售卖烈酒者可被罚款最高5万令吉,所有烈酒将被充公;第77条文规定,反抗或妨碍执法人员者,最重可被判罚款100万令吉、监禁7年,或两者兼施。
“执法人员上门时,不要以为砸碎酒瓶就可以没事,这反而可能触犯更严重的条文。”
他说,若有人企图行贿执法人员,也将触犯第78条文,面对最高50万令吉罚款或5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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