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刘华才
我上个星期才跟大家谈到爱国的行为和表现需要言行一致,不应该只是流于表面,因为爱国应该发自于内心,不是做给人家看。结果,槟城甲抛峇底有一间五金店因为不小心倒挂国旗,批评声轰隆隆、从四面八方蜂拥而至。
我不认识这位五金店老板,我同情他的遭遇。为什么会倒挂国旗,店主已经一五一十通过媒体说明,他对自己的无心之过非常后悔,所以第一时间站出来向全国人民道歉。他没有逃避,而是站出来承认自己的错误,才不像一些贪污滥权的政治领袖。
店主愿意对自己的错误负责,这一点赢得我的尊重。倒挂国旗是错了,如果现有法律认为他应该被提控,那就遵循法律程序。我还是那句老话,如果店主有错,那属下官员犯错的教育部长应该作何处分?
不是我要在这个事件上喋喋不休,而是有感而发。我非常认同行动党前中委邓章钦的看法,弄错、挂错国旗者不应被贴上不爱国的标签;相反的,那些拒绝承认马来西亚是个多元民族、文化、宗教和语言的人,才是真正的不爱国。
我原本以为作为拥有首相的多元民族政党,公正党应该会在第一时间挺身而出,劝阻任何意图炒作的任何一方。结果,我错了。公正党却在事件被巫青团长阿克玛炒作升温后,选择置身事外。再后来的事,大家都看到公正党做了什么。
我不想牵扯政治利益,也不想猜测公正党的“慢火车”会不会导致该党成为最大输家,不仅流失华裔选票,就连巫裔选票也可能被抢走。我觉得对于爱国这回事,大家已经过度偏激处理,因为国旗并不能作为衡量一个人的爱国唯一标准。
如果一个人是蓄意倒挂国旗或者污蔑国旗,捉到除了罚款,应该捉去劳改,交给房屋和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罚他扫街一个月。只是,现有法律并不允许这么做,蓄意倒挂国旗的,我们也不能以劳改来惩罚,这是现实。
然而,如果有人蓄意破坏国家宪法、意图隐瞒前国家元首的谕令、有意无意发表仇富论,这种行为算不算爱国?也许你会觉得这是两码事,却希望你摊开胸襟深思,难道倒挂国旗就是十恶不赦的叛国者,蓄意违反法律、破坏社会和谐的就爱国?
贪污滥权是爱国行为吗?明知贪赃枉法是犯法的,却有人故意去犯。相较于一个因为技术问题,一时没注意就把国旗倒挂了的店主,你觉得他们两个都不爱国?还是贪污的领袖更不爱国?
一个星期,让大家想想。我们下星期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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