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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今天对幼儿园教师英迪拉起诉全国总警长及3造,未能履行庭令找到其前夫和幺女的上诉,保留裁决。
以法官拿督莫哈末再尼为首的三司说,鉴于案件性质,法庭需要一些时间来审议英迪拉的律师拉杰斯,以及代表全国总警长、大马皇家警察、内政部和大马政府的高级联邦律师努依兹蒂雅妮的陈词。
法庭择定于8月25日进行案件管理。另两名法官其是拿督法依扎和拿督莫哈末拉兹。
英迪拉就吉隆坡高庭驳回其诉讼的裁决提起上诉,她寻求法庭宣判全国总警长因未能按照怡保高庭的谕令,执行针对其前夫莫哈末利祖安的拘押令,而没有履行该指令构成公职不作为的侵权行为。
她还请求法庭宣判,另3名答辩人对全国总警长的不作为侵权行为承担替代责任,并索取普通赔偿、加重赔偿和惩戒性赔偿。
英迪拉的幺女柏珊娜迪莎在11个月大时被皈依伊斯兰教的父亲带走,现年已17岁。
在今天的审讯中,拉杰斯在法庭上辩称,末利祖安仍未遵守怡保高庭发出的职务履行令(mandamus order),将柏珊娜归还给拥有孩子合法监护权的英迪拉。
他指控,尽管前全国总警长知道末利祖安的下落,但警方玩忽职守仍未执行法庭的逮捕令找到后者。
他获悉,末利祖安(原名帕马纳登)相信已缴清之前所有违规的交通罚单。
努依兹蒂雅妮则反驳指出,英迪拉未能证明所有答辩人在寻找和逮捕末利祖安时都玩忽职守。
她说,警方曾采取各种措施追捕他,包括当时甚至出动警方打击组织性犯罪特工队(STAFOC)。
关于缴清交通罚单的说法,努依兹蒂雅妮说,英迪拉未曾举证证明此事。
2009年,末利祖安未经英迪拉同意,单方面将他的3名孩子改教,之后才向伊斯兰教法庭申请获得孩子的监护权,但2018年,联邦法院裁定,单方面将3名孩子改教的行为无效。
2010年,怡保高庭将孩子们的监护权判给英迪拉。
2014年5月,怡保高庭对末利祖安发出拘押令,理由是他藐视法庭,未能将柏珊娜归还给英迪拉,同时还发出返还令(recovery order),谕令警方找出柏珊娜。
随后,英迪拉于2014年9月获得高庭发出职务履行令,强制全国总警长执行上述两项庭令;上诉庭后来驳回该职务履行令;联邦法院于2016年4月恢复逮捕末利祖安的职务履行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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