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被押往法庭时全程低头。
7年前甘榜牙也外劳被杀后捆绑摩托车弃河一案,怡保高庭周五(8月8日),涉案本地男子被判绞刑。
现年28岁的被告莫哈末阿米尔被控于2018年12月15日晚上8时20分至10时25分期间,在甘榜牙也近打河附近的哥乐河,致死当年32岁的孟加拉籍男子MD奥瓦杜尔(MD Ovaidul),因此抵触刑事法典302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
怡保高庭法官苏添祖(音译)在庭上宣判时指出,被告犯案时仅21岁,却手段残忍,不仅以金属物击打死者头部,还将死者的脚绑在摩托车上拖行后再弃尸河中。
法官说,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无法替代,而且死者来马工作已有7年,曾在被告父亲的园丘工作,并且准备返回孟加拉结婚。
被告于周五穿着黑色连帽外套及戴着口罩,由警员押到怡保高庭。在聆听判决时神情平静,但当与前来旁听的家人相拥时不禁落泪。
在法官宣判被告死刑前,被告的代表律师山蒂南为被告求情,希望法庭判处最低30年的监禁。
不过,负责此案主控官吉塔副检察司表示,因案件情节极其严重,对社会造成影响,因此请求法庭判处被告死刑。
死者哥哥:弟弟原本准备返乡结婚
死者的哥哥MD侯赛因甘在法庭上代表家人宣读《受害者影响陈述书》时泣诉,弟弟(死者)原本准备返乡结婚,家人已在乡里筹备喜事,岂料梦想破灭,生命却被雇主的亲生儿子残忍夺走。
他说,弟弟是家中6名兄弟姐妹中排行第3,父母健在,因家境清贫,而来到马来西亚工作。
他也说,弟弟生前在被告家工作4年,被告父亲是其雇主,而弟弟与雇主一家关系良好,从未投诉过任何问题。案发前一个月,弟弟曾告知打算回国办理婚事,未料惨遭杀害。
“我的弟弟不是罪犯,不是坏人,他是孝顺的儿子、善良的兄弟,是家里的希望与依靠。即便遗体运回家乡安葬,也无法抚平我们一生的痛苦。”
他强调,弟弟不是因病或意外身亡,而是被本应保护他的雇主的儿子残忍杀害,这是一种极不人道的行为,家人永远无法释怀,恳请法庭对被告施以最严厉刑罚,以伸张正义。
他表示,虽然失去弟弟的痛苦无法挽回,但他们家人相信马来西亚的司法制度是公平公正的,也应同样适用于外籍人士,让所有来马谋生的人都能感到安全。
新闻背景:
死者的遗体是于2018年12月18日傍晚6时左右,在位于甘榜牙也近打河附近的哥乐河被民众发现,现场旁边是油棕园,距离大路约2公里。
遗体被发现时,死者疑遭割喉及砍头杀害后,再将右脚绑在摩托车上,弃入河中,企图将遗体沉入河底毁尸灭迹,但遗体因卡着河内树木浮上河面后被发现。
当时警方根据遗体腐化情况,相信男子已毙命2天,遗体已开始肿胀,被发现时上半身赤裸及穿著名牌牛仔裤。不过,当时警方在案发现场附近进行搜寻,没寻获任何可证明受害者身分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