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栋强代表艾文峇星在庭外向媒体讲解,槟城高庭已批准暂缓执行林冠英起诉胡栋强胜诉的判决。
民政党署理主席胡栋强遭峇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起诉诽谤案败诉需赔偿50万令吉,双方律师达成共识,将这笔赔偿金暂时交由林冠英律师代为保管,并获得槟城高庭批准暂缓执行该判决。
林冠英起诉胡栋强诽谤案判决暂缓执行申请审讯,于周四在槟城高庭进行。
槟城高庭法官肯尼斯杨肯占森基于双方已达成共识,批准暂缓执行有关判决,将胡栋强赔偿给林冠英的40万令吉及10万令吉堂费,共50万令吉,交由林冠英代表律师暂时保管,直到胡栋强的上诉结果出炉为止。
胡栋强代表律师为艾文峇星蔡及蔡高廷,林冠英代表律师则是西门慕拉里及郭彦伶。

艾文峇星较后在庭外向记者表示,2025年5月7日槟城高庭裁决,林冠英起诉胡栋强诽谤胜诉,谕令胡栋强赔偿40万令吉及缴付10万令吉堂费。
他说,目前高庭批准暂缓执行该判决,意味着胡栋强暂时无需立刻将50万令吉赔给林冠英。
“我们提出站换执行的其中一个原因是,这笔赔偿金是从公众募捐助所得,由于林冠英目前在吉隆坡面临刑事指控,我们担心如果他最终被判罪成,而我们又上诉得直,那要把钱拿回来就很困难了,所以这笔钱不能直接给他本人。”
他指出,他们与林冠英代表律师已达成一项协议,这笔钱不直接交给林冠英,暂时由林冠英的律师代为保管,直到胡栋强在上诉庭的案件结案为止。
他希望上诉庭能全面审视整个案件及考虑其上诉理由,若上诉庭最终裁决胡栋强胜诉,这笔暂时由林冠英代表律师保管的钱将会归还给胡栋强。
“如果上诉失败,高庭的判决将会维持,那这笔钱将正式交给林冠英,并且胡栋强也需要在那个时候公开道歉。”
他表示,目前在槟城案件的已结束,接下来他们会到布城上诉,至于上诉日期还未定下来,他们已按照指示提交所需文件,预料上诉庭将在明年杪审理这宗案件,通常上诉需要等12至18个月。
【新闻背景:】
2019年9月25日,胡栋强召开记者会,质疑时任财政部长林冠英协助WGW娱乐公司及其老板黄成鸿,取得举办演唱会的税务豁免,随后透过槟州民政党发表相关文告,而《中国报》加以报道。
林冠英于2021年1月13日入禀法庭,起诉胡栋强和《中国报》诽谤,而槟城高庭于2025年5月7日裁定,胡栋强和《中国报》构成诽谤,必须赔偿林冠英。
高庭谕令胡栋强需赔偿林冠英40万令吉及10万令吉堂费,同时必须在《中国报》网站与纸版报纸上刊登道歉启事,无条件向林冠英公开道歉,且不得再度发表相关言论。至于《中国报》则需赔偿15万令吉及8万令吉堂费。
胡栋强于2025年5月21日通过代表律师入禀上诉申请,并于22日向高庭提出暂缓执行申请,以等待上诉庭的上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