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刘思远
针对宠物主人在将来,如果随意让宠物在公共场所排泄且没有清理粪便,将被视为乱丢垃圾,初犯者可被判高达2000令吉罚款及社区服务的惩罚,受访的政党领袖表示给予支持,并认为先教育,给予一段适应期,再来执行惩罚的行动会较为妥当。
张维宏:提升主人社会责任感
威省市议员张维宏认为,罚款和社区服务组合是值得尝试的方式,因为能够提升宠物主人对社会责任感和文明意识。

张维宏。
他说,地方政府或市厅经常收到投诉,宠物主人在遛狗时没有收拾大便,就把粪便留在路上或者公园,产生卫生和臭味问题。许多被投诉的狗大便,很大部分都是有主人的毛小孩。

他促请有关当局在执行时,要执行得当,需要有清晰、公平的执法机制和配套公共服务,才能真正起到引导与改善的作用,而不是只让人“怕被罚”。
在推动这项政策,他认为有几个挑战是值得有关当局关注:
1)附加社区服务需要有系统安排、监督执行,这对执法机构或社区组织提出更高的要求,若缺乏配套机制,可能流于形式。
2)主观判断的空间大,在执行时可能导致争议。如何界定“未清理”行为、现场取证、通知当事人等环节都可能存在争议,执法时容易产生矛盾或误伤守法者。若执行不够公正透明,容易激起对执法单位的不信任或抵触情绪。
他建议先教育警告,给予一段时间的空窗期,再来执行惩罚制度,这样才更具人性化。

黄泳玮:民众常投诉狗粪便
威省市议员黄泳玮说,威省市政厅经常接获投诉,宠物主人在遛狗时没有清理粪便,让晨运者误踩“地雷”。

他赞成,政府的有关举措,是在警惕宠物主人在带宠物到公共场所时,必须时刻留意所饲养的宠物,一旦发现宠物大小便,就必须给予清理。
他说,初犯者被施于2000令吉罚款是具有阻遏作用,警惕及提醒宠物主人必须时刻注意所饲养的宠物。
陈幏蓎:初犯罚款2千太多
马华峇眼区会财政陈幏蓎说,对于首次的违规宠物主人,2000令吉的罚款数额确实过高,因为,罚款只是让违规的宠物主人要有所警惕,要负起维持地方环境清洁的责任。

他说,他不反对让随意让宠物在公共场所排泄,而且没有清理粪便的宠物主人进行社区服务,不过,他不赞成让违规者穿上“垃圾虫”制服,因为这是极为不人道,而且具有污辱性。
他建议,当局可以让违规者穿上市议会清洁工人的制服,进行6个小时的社区服务,让他们体会清洁工人在打扫时的辛苦。
他指出,首次违规者施以高达2000令吉罚款确实过重,毕竟问题的根源,必须从公民教育着手,高额的罚款应该只针对多次重犯的违规者。
陈诠峰:应先教育后执法
马华峇眼区会主席陈诠峰表示,改善环境卫生应以“先教育,后执法”为基本原则。
他指出,单靠执法难以根治根源陋习,因此,必须从公民教育着手,从校园扎根,通过社区、大众媒体展开持续性的醒觉运动,培养全民的环境责任感。

他说,只有当人民真正明白清洁环境与自身健康和尊严息息相关,自律行为才会内化,社会风气才能彻底改变。
他补充,教育与执法应并行不悖,但顺序不可倒置。“执法是最后防线,而教育才是预防之本。”
他呼吁中央与州政府携手,推动长期环保教育政策,让爱护环境成为全民共识而非强制要求。
陈家伟:罚款应定200元
民政威省投诉局主任陈家伟说,他赞成对随意让宠物在公共场所大小便后,没有清理粪便的宠物主人施予罚款及进行社区服务。

他认为,对初犯者施于2000令吉的罚款是过重,毕竟罚款只是警惕民众要维护地方上的清洁,因为罚款额应该200令吉,重犯者的罚款才逐步增加。
他说,地方议会应该把收到的罚款,用在提升及美化环境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