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药物价格措施的3个月“教育性执法”期满,8月1日起进入分阶段执法阶段,明年1月1日开始全面执法。
卫生部与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今日发布联合声明指出,在首阶段的教育执法期间,共有842家设施接受检查,当中包括私人诊所、牙科诊所、私人医院及社区药房在内。
“许多业者均已落实该措施,其中57%的价格展示令人满意。”
政府自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药物价格公开措施,适用于私人医疗机构和社区药房。该措施是由卫生部与内贸部联合推动,旨在提升我国医疗系统的透明度与公众信任。
声明指出,当局将继续以分阶段的形式推行新措施,并在截至9月30日的两个月期间内延续教育性执法,如果有业者在这期间被发现违规,将会接到执法当局发出的提醒通知。
“从10月1日开始,执法人员可向重复违规的业者发出罚单,随即会在明年1月1日开始全面执法。”
针对7个代表医疗与牙科从业者的组织,以及一名私人执业医生入禀高庭提出司法复核的申请,卫生部和内贸部表示,法庭至今没有发出任何暂停执行或执法的指令,而这意味着《2025年价格管制与反暴利(药品标价)条例》[P.U.(A) 141/2025] 仍然有效。
他们说,展示药物价格的举措是通过上述条例,并在《2011年价格管制和反暴利法令》(第723 号法令)下执行。
“卫生部与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会以坚守承诺,以包容、分阶段与谨慎方式持续推动该措施,确保消费者可以从中受益,并提升国家医疗体系的透明度、问责制度与公众信任。“
沙巴私人执业医师协会(APPS)、大马医药协会(MMA)、马来西亚功能与跨学科医学促进协会(Maafim)、马来西亚穆斯林医生组织(Perdim)、马来西亚私人执业医师协会联合会(FPMPAM)、马来西亚私人牙医协会(MPDPA)、砂拉越私人执业医师协会(SPMPS)以及赛夫巴里阿末医生于本月24日入禀法庭。
诉方把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长、卫生部长及大马政府,分别列为第一至第三答辩人,并寻求庭令以撤销药物标价指令,并指该指令违法、不合理、失衡及不适当。
虽然如此,卫生部长拿督斯里祖基菲里阿末表示,政府会继续展示药物价格的教育与宣导活动,直至司法结果出炉为止。
新措施于今年8月1日起,进入分阶段执法阶段:
2025年8月1日至9月30日:继续进行教育性执法,包括巡视与宣导;对于不合规单位,将发出提醒信函。
2025年10月1日起:若出现重复违规行为,将依法开出罚单。
2026年1月1日起:全面执法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