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冠英(右)周三现身吉隆坡法庭,继续出席其所涉及的海底隧道案审讯。
槟城海底隧道贪污案昨日续审,控方第37名证人、商人卡纳拉嘉(G. Gnanaraja)供称,他曾在槟州前首席部长林冠英的指示下,开设公司与银行户头,以作为转移贿金的中介平台,并亲自协助转交100万令吉现金予前首长。
卡纳拉嘉透露,2017年8月20日,他在前往吉隆坡Publika的途中,与林冠英同车,而林在车上亲自指示他成立名为Bumi Muhibah Capital Holding有限公司,并开设银行户头,专门处理与海底隧道计划相关的资金转账事务。
他表示,该公司账户由他全权掌控,此前他与Consortium Zenith Construction私人有限公司前董事拿督扎鲁阿末祖基菲里商讨设立该公司,以便作为林冠英收贿的中介。他补充说,扎鲁选择他担任中间人,是因为他当时没有与任何反对党有联系。
卡纳拉嘉是此案的第37名控方证人。他本人也曾于2019年4月在莎阿南法庭被控欺骗扎鲁1900万令吉。
他指出,2017年8月18日傍晚约5时,他接获扎鲁来电,要求他在6时前赶到八打灵再也的颐思殿酒店,领取200万令吉的现金。抵达酒店后,扎鲁将两个深色手提袋放入其车辆后车厢,并口头说明袋中各装有100万令吉。
回到住家后,卡纳拉嘉在上锁的书房中打开袋子,确认袋中确实为捆绑的百令吉纸钞。他表示,这两袋现金自此被锁在书房内,直到两天后接获扎鲁指示,将其中一袋装有100万令吉的手提袋转交给林冠英。
他供称,当天下午2至3时之间,扎鲁到其住家接他,两人一同前往富都的一家酒店附近,与林冠英碰面。他将装有现金的手提袋放入扎鲁车的后座,随后林冠英上车,坐在后排。为进行私下谈话,他也改坐到后排,三人同车。
卡纳拉嘉说:“当时林冠英穿着印有槟州政府标志的白色首长制服,并提到他即将出席在Publika的官方活动,但希望先讨论一些‘机密的资金安排’。”
他还提到,这是他首次听说拿督尤瑞庆(即已故Ewein集团创办人)的名字,林冠英原计划稍后安排他们见面。尤瑞庆原本是本案第15名控方证人,但于2021年10月5日从槟城一栋公寓坠楼身亡。
根据控状,现年64岁的林冠英被控在担任槟州首席部长期间,滥用职权索取330万令吉贿金,以协助扎鲁获得总值63亿4000万令吉的槟城海底隧道计划。他另面对两项控状,涉及以不当方式处置两块总值2亿零880万令吉的州政府土地予与该计划有关的公司。
本案将于8月19日继续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