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栋强。
槟州民政党主席胡栋强说,团结政府推出的所谓“昌明房屋计划”,对许多人民而言,依然是负担不起的“望屋兴叹”。
他周二发文告时说,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日前于槟城推展的3万余单位3房2厕规格的“可负担房屋”,每单位价格是介于22万5000令吉至42万令吉。试问:对于个人月入低于3000令吉,或家庭收入低于5000令吉者,是否有能力申请得银行房贷?而在每月沉重的家庭开销后,是否还付得起房贷?
他说,政府在推展所谓的“可负担房屋”时,也应考量购屋者的负担能力,因为一般上常见的购屋情况是,购屋者在面对高昂的屋价之余,还需烦恼购买停车位、装修屋子等额外开销,还有日后每月需承担的高昂管理费等,这些都会把购屋者压得喘不过气来。
胡栋强说,因此,政府在推出所谓的“可负担房屋”之余,也应该为无能力负担者,兴建和提供价格介于10万令吉至15万令吉的廉价房屋单位,并以“先租后买”模式,让低收入家庭实现拥屋梦。
“当然,基于商业利益考量,发展商多不愿意建造廉价房屋,但只要政府坚持执行发展商建屋计划配套中,所规定需建造的廉价房屋单位数量,那么将成为发展商的一项社会责任,以在其建屋发展计划中,建造廉价房屋。”
他说,根据过往的做法,在一些建屋发展计划中,政府允许发展商通过献金方式,作为替代建造廉价房屋条件,而发展商更愿意缴付12万令吉,以替代建造一个单位的廉价房屋。那么,政府就应该善用所收取发展商的有关献金,以建造价格低于15万令吉的廉价房屋。
他强调,中央政府与州政府在推动房屋政策方面,不能只考虑建造豪华住宅、中高价房产与所谓的“可负担房屋”的发展,而忽略了低收入群体对廉价房屋的需求。
他说,槟州希盟政府执政17年来,在兴建廉价房屋上,乏善可陈。如今应配合中央政府属同一阵线良机,并通过房地部建屋计划,为槟州子民兴建更多“先租后买”廉价房屋单位,以造福槟州子民。
他说,槟州政府应设定明确目标与时间表,逐步落实廉价房屋建设任务,并设立专责机构监督廉价房屋计划的执行与分配过程,以确保相关资源真正落实到有需要的低收入家庭手中,而非落入不符合资格的关系户之中。
“政府也应公开所有廉价房屋申请与批准的资料,确保整个过程透明、公正,并杜绝滥权与舞弊问题。只有这样,人民对政府的房屋政策才会重拾信心。”
他强调,拥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安乐窝,是许多基层人民最基本的愿望,政府必须正视这个基本民生需求,而不是一味推出名义上的“可负担房屋”,却让人民“望屋兴叹”,望而却步。
“真正的昌明社会,应该是人人住有所居,而不是只有中上阶层才买得起房子,低收入者永远被排除在拥屋梦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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