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天赐(左起)聆听两名陈先生及郭美美的投诉;右为陈凯荣。
大耳窿讨债新招?在社交媒体散播经修改后的债仔灵堂照,这比抛漆弹或汽油弹更省钱,所负的刑事责任也更轻!
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主任拿督斯里张天赐即接获一宗类似投拆案,40岁债仔陈先生(来自巴生)因生意关系于2月份再向大耳窿借贷1万令吉。
张天赐今天(7月1日)在记者会上表示,陈先生依据分期付款方式缴付了6000令吉,还剩6000令吉欠债。
“大耳窿等不及,即以经过修改后的陈先生灵堂照恐吓他,并在社交媒体传播。”
此举,导致陈先生的亲朋戚友纷纷向其家人询问。
不堪这种耻辱,陈先生的亲友于是协助他解决上述欠款。
接获无数次大耳窿投诉案的张天赐也无奈表示,过次大耳窿利用抛漆弹或汽油弹来恐吓债仔,如今看来都显得太贵,警方也会因此以刑事罪名对付他们。
“(以灵堂照方式)被捉也不怕,因为它属于轻罪。”
另一名债仔案件,受害人陈先生(40岁,来自吉隆坡)指控大耳窿跑腿向他无限制的追讨债款。
“陈先生借700令吉但还了1000令吉,但大耳窿跑腿还是向他继续追讨债款,并没有说出确切所要缴还的金额。”
张天赐相信这是该名跑腿私下向陈先生进行勒索,与大耳窿无关,他因此促陈先生去报警。
“新闻一经刊登,我相信大耳窿会知道什么事,他们应该会采取后续的行动。”
最后一宗案件则令人感到可怜,受害者为63岁的家庭主妇郭美美,他在新闻发布会上哭着要与儿子郑国华(37岁,厨房助理)脱离关系。
郑国华于6月17日离家后,迄今未出现,但大耳窿在他离开隔天(18日),即向郭美美住家锁铁链及抛红漆,并恐吓指会绑架其分别为7及9岁的外孙女。
被吓坏的郭美美哭诉道:“我已经帮过他还过1万3000令吉,要钱就去找他(郑国华),我已经没本事再帮他了。”
属刑事恐吓可监禁2年兼罚款

马华全国公共服务及投诉局副主任陈凯荣律师解释,灵堂照案件涉及《刑事法典》第503条文(刑事恐吓)案件,在《刑事法典》第506条文,最多只可判2年监禁及罚款或两者兼施。
惟如果导致损失及火灾,他指当局即可援引刑事法典435条文(蓄意纵火),一旦罪名成 立,可以被判高达7年监禁及罚款。
至于恐吓绑架,他指可以被监禁7年。
由于大耳窿骚扰案层出不穷发生,他呼吁当局检讨相关刑法,是否已不合事宜。
他今日(7月1日)在记者会上,这么表示。
另一方面,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主任拿督斯里张天赐则指直到今年6月份,该部总共接获165宗大耳窿投诉案,涉及金额1863万令吉,85%涉及华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