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疑遭父母虐待的女童身体多处布满伤痕。(警方提供照片)
加央一名11岁华裔女童疑遭亲生父母长期虐待,身体多处布满新旧伤痕,部分疑是遭钝器殴打及热水烫伤所致。
受害女童是是加央一所华小五年级学生,女童疑自2023年起便陆续遭受虐待,最近一次发生在6月18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当时父亲指责她行为顽皮,便以藤条抽打其背部。警方已逮捕女童父母助查,目前,受害女童已由福利局临时安置,并获得法律保护。

亚娄警区主任阿末莫欣周四发文告指出,福利局一名儿童保护官于6月19日凌晨1时22分报警,指该局在前一天(18日)中午12时15分,接获公众来电福利局热线举报,指一名住在亚娄德沙绍再那花园的女童疑遭亲生父母虐待。
“该名官员当晚约10时40分,前往案发住家展开调查,并立即将女童带往亚娄儿童之家暂时安置。女童随后在2001年儿童法令第17(1)(a)条文下获得临时保护,并在第18条文下交由玻璃市福利局接管照顾。”
他指出,初步调查显示,女童疑自2023年起遭父母虐待,其头部、身体、手脚等部位均有伤痕。警方随即将她送往加央端姑法霞医院接受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根据医生穆哈末赛祖安的检查报告,女童头部、嘴唇、胸口、右侧肋骨、背部、手臂及小腿部位皆有受伤,伤势疑与钝器攻击和热水烫伤有关。”

他表示,女童较后被转介至医院儿科病房接受更深入治疗,医生也证实,她身上的伤痕包括新伤与旧伤,显示可能长期遭受虐待。
警方已逮捕女童的父母,两人皆37岁。他俩是于周四(19日)凌晨1时30分在住家被捕,尿检结果呈阴性反应。两人于周四早上将两人带往加央推事庭申请延扣。法庭批准警方延扣两人6天,即日起至6月24日,以协助案件的调查。警方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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